寿县审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寿县审计局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寿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审计、财政经济及其相关方面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对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县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长提交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市审计局报告和向县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及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
1.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财务收支。
4.县级政府投资和以县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县政府部门管理和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的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科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经济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决算构成
寿县审计局2021年度单位决算仅包括单位本级决算,无其他下属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纳入寿县审计局2021年度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仅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寿县审计局 |
第二部分 寿县审计局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见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寿县审计局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623.46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623.46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8.28万元,增长57.77%,主要原因:一是社保费用增加;二是用于购买第三方审计社会服务等相关审计经费支出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623.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4.3万元,占90.5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62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5.5万元,占90.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23.46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623.46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8.28万元,增长57.77%,主要原因:一是社保费用增加;二是用于购买第三方审计社会服务等相关审计经费支出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5.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0.7%。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0.32万元,增长43.1%。主要原因一是社保费用增加;二是用于购买第三方审计社会服务等相关审计经费支出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6.2万元,占87.75%;卫生健康(类)支出14.96万元,占2.6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35万元,占6.6%;住房保障(类)支出16.98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2.3万元,支出决算为5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4.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社保费用增加;二是用于购买第三方审计社会服务等相关审计经费支出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65.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73.85万元,支出决算为27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资、绩效发放;二是社保费用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年初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21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3.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购买第三方审计社会服务等相关审计经费支出的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36万元,支出决算为2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费用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86万元,支出决算为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随工资基数自然增长。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14.32万元,支出决算为9.7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为一般预算拨款,未执行完资金为单位其他资金。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1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当年财政追加预算支出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5.91万元,支出决算为1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公积金随工资基数自然增长。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8.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07.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他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寿县审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寿县审计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寿县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41万元,比2020年增加97.17万元,增长88.14%,主要原因是用于购买第三方审计社会服务等相关审计经费支出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寿县审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寿县审计局无公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能较好完成整体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年度各项绩效指标都能较好完成。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指县财政批复绩效目标的重点项目)
2021年度无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支出。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