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审计局:“巡审”结合提升监督合力

发布时间:2021-12-21 15:12信息来源:寿县审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近期,在第十五届县委第二轮巡察中,寿县审计局创新方式,采用巡察组与审计组同步进驻、巡察手段与审计方法同步开展、巡察线索与审计问题同步跟进的方式,进一步汇聚巡察和审计合力,更好解决审计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痛点和堵点。

一是聚焦提前计划会商,确保程序科学化。县委巡察办拟定巡察计划前,与县审计局会商,按照审计与巡察基本同步的原则,商定被巡察单位名单,未被审计而必须进行巡察的单位,县审计局优先安排审计或安排审计与巡察同步进行。对结合同步进行的项目按照统一组织、同时进点、分工协作、互通有无的原则,同步开展巡查、审计工作。

二是聚焦资源信息共享,实现效率最大化。巡察前县审计局配合县委巡察办,全面提供拟被巡察单位审计情况,提供审计报告以及相关资料,提出重点关注问题及工作建议。按照巡察工作要求,抽调专业审计人员直接参与巡察工作,在巡察工作中充分发挥审计优势,提高巡察质量。同时,结合了巡察擅长纪律监督,审计擅长经济监督的优势,特别是在发现违纪行为交错的问题线索时,对线索进行快速查纠,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是聚焦重点关注事项,巡有重点,审有导向。事前充分交流信息,明确检查重点。在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时注重与巡察关注点相结合,重点突出对巡察方案中“三个聚焦”等情况的调查。事中以单位职能、资金流向为着眼点,以财务资料审查为切入点,突出对重点部门、大额资金、重点岗位和重点线索开展审计。把外部监督触角覆盖权力履行全过程、资金流向全环节。事后,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巡察组汇报,在审计的基础上向被巡察单位提出相应整改建议,督促限期整改,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和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提高监督实效。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