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21年第4号:关于全县光伏扶贫电站2019年度、2020年度运行维护及收益情况专项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8 19:13信息来源:寿县审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寿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对全县光伏扶贫电站运行维护及收益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审计结果表明: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光伏电站资产管理,下达了《关于寿县光伏扶贫电站资产确权的批复》(寿扶贫组〔2020〕22号)将326座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和61座户户联建光伏扶贫电站、3157座户用光伏扶贫电站分别确权给各村集体及相关贫困户。全县光伏扶贫电站统一加装数据采集器,建立寿县光伏扶贫智能监控中心和运维中心,2019、2020年度寿县户用光伏电站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年均收益3104.37元,能够达到户均收益不低于3000元的目标,村级扶贫光伏电站收益资金增加了村级可利用资金,在防止返贫中起到了一定作用。寿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寿县光伏扶贫电站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明确收益资金使用范围,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但在电站维护及收益资金使用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工作中不断规范。

在扶贫光伏电站运行管理方面,存在部分光伏电站监测滞后,部分月份无发电量情况;少数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行费用较高;在扶贫光伏电站收入管理方面,存在少数乡镇扶贫光伏电站收益资金拨付不及时,部分乡镇扶贫光伏电站收益资金使用及会计核算不规范等;扶贫光伏电站收益资金分配管理方面,少数不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到户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变更不及时。扶贫光伏电站相关工作管理方面,光伏扶贫电站录入系统数据不准确。

    审计建议:相关乡镇及主管部门进一步强化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强化监测能力提升,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成。进一步强化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入管理,及时核对收入,及时划转,规范核算。进一步强化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资金使用管理。进一步强化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资金内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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