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注销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安徽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寿县诗铭课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东,身体健康等原因,提出书面注销申请。
注销单位名称:寿县诗铭课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燕
场所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寿春镇大顺路锦天农贸市场S6楼214-221号
注销公示时间:2026年05月22日至2026年06月04日。
设立核准书注销后,该机构不再具有文化艺术类培训资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任何文化艺术类培训活动,如有违反,将依法查处。
特此公告。
寿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05月22日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