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表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表
填报单位(盖章):寿县文化和旅游局 主要负责人(签字): 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18105548816 填报日期: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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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拟保留 |
拟修订 |
拟废止 |
失效 |
理由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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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
寿政秘〔2008〕150号 |
拟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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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非遗名录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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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
寿政秘〔2011〕239号 |
拟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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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非遗名录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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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寿政办秘〔2015〕123号 |
拟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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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文化厅关于开展县级公共图 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通知》(皖文公共函[2015]221 号)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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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
寿办发〔2017〕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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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 |
适用期已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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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文化领域行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办〔2018〕145号 |
拟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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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管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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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各责任单位于2025年11月28日前,将拟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Word版、PDF版及清理建议表一并报送县司法局。
填表说明:(一)修订文件理由:1.部分内容与上位法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2.国家政策重大调整,规范性文件的部分内容与之不适应的;3.部分内容的程序性、可操作性不强,需要予以细化和完善的。(二)废止文件理由:1.主要内容与上位法或者国家政策相抵触的;2.依据的法律、法规已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的;3.主要内容已被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替代的。(三)失效文件理由:1.适用期已过的;2.调整对象已消失的;3.规定的事项及任务已完成的。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表
填报单位(盖章):寿县文化和旅游局 主要负责人(签字): 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18105548816 填报日期: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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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拟保留 |
拟修订 |
拟废止 |
失效 |
理由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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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旅游民宿规范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
寿政办〔2023〕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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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 |
适用期已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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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
寿政秘﹝2013﹞17号 |
拟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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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具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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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寿县古城墙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
寿政〔2016〕8号 |
拟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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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具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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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文物保护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办〔2021〕18号 |
拟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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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具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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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各责任单位于2025年11月28日前,将拟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Word版、PDF版及清理建议表一并报送县司法局。
填表说明:(一)修订文件理由:1.部分内容与上位法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2.国家政策重大调整,规范性文件的部分内容与之不适应的;3.部分内容的程序性、可操作性不强,需要予以细化和完善的。(二)废止文件理由:1.主要内容与上位法或者国家政策相抵触的;2.依据的法律、法规已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的;3.主要内容已被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替代的。(三)失效文件理由:1.适用期已过的;2.调整对象已消失的;3.规定的事项及任务已完成的。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