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55万元,增长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比2024年预算持平,原因主要是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没有安排此项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6万元,增长4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6万元,增长43%,增长原因主要是根据2025年预算安排,我单位执法执勤车辆补助2万元;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原因主要是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没有安排此项预算。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85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5.5%,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与人数。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文化市场经营管理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
部门公开表12 | ||||||
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 ||||||
部门名称:寿县文化和旅游局 | 单位:万元 | |||||
部门名称 |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寿县文化和旅游局 | 2.85 | 2.00 | 2.00 | 0.85 |
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寿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寿办发〔2015〕2号)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