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8 |
7.28 |
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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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8 |
7.28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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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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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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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7.28万元,完成预算的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本着厉行节约,节省开支的原则。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本级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28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没有出国(境)人次。
2023年寿县文化和旅游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寿县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公〔2016〕2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7.28万元,与2023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72万元,下降9%,下降的原因是单位本着厉行节约,节省开支的原则。2023年寿县文化和旅游局国内公务接待共96批次,980人次。主要是用于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及其他费用。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县委县政府有关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寿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寿办发〔2015〕2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寿县文化和旅游局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