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文化馆2023年度单位决算

发布时间:2024-08-23 09:21信息来源:寿县文化和旅游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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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寿县文化馆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决算构成

第二部分 寿县文化馆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寿县文化馆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寿县文化馆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寿县文化馆概况

一、主要职责

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文化宣传、文艺演出组织、美术摄影展览、文体比赛展览、文艺创作培训、文艺创作团体管理、业余文艺创作组织、群众文艺理论研究、文化交流团队组织和作品选送、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收集整理。并负责抬阁肘阁、寿州锣鼓、紫金砚制作技艺等县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培训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单位决算构成

寿县文化馆2023年度单位决算仅包括单位本级决算,无其他下属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 寿县文化馆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寿县文化馆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384.96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384.96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9.48万元,增长8.29%,主要原因是零星增资、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等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65.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4.20万元,占99.51%;其他收入1.78万元,占0.4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68.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7.32万元,占80.65%;项目支出71.32,占19.3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77.16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377.16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70万元,增长7.93%,主要原因是零星增资、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等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2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8.80%。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70万元,增长8.23%。主要原因是零星增资、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等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30万元,占0.0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67.81万元,占73.5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84万元,占15.61%;卫生健康(类)支出5.04万元,占1.38%;农林水支出(类)支出20.56万元,占5.65%;住房保障(类)支出13.65万元,占3.7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1.55万元,支出决算为364.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7.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零星增资、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等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92.88万元,占80.42%;项目支出71.32,占19.58%。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款)群众文化、其他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项)。年初预算为101.26万元,支出决算为267.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4.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文化云建设、抬阁肘阁传承保护等项目支出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67万元,支出决算为56.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0.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04万元,支出决算为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5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58万元,支出决算为1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2.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5.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7.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寿县文化馆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寿县文化馆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寿县图书馆是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寿县文化馆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文化馆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寿县文化馆2023年度没有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寿县文化馆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

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0.24

0.23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0.24

0.2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寿县文化馆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24万元,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预算的95.83%,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2.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规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寿县文化馆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3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023年度无预算。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24万元,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预算的95.83%,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2.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规定。2023年文化馆国内公务接待共3批次,26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外单位业务指导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用餐标准的通知》(财行〔2018〕1096号)等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无预算,支出决算为0万元。2023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寿县文化馆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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