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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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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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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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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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
0.90 |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10万元,下降4.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比2023年预算持平,原因主要是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没有安排此项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4万元,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4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原因主要一是需要管理的市场庞大,涉及全县歌舞娱乐场所、网吧游艺场所、出版物市场、文物市场、旅游市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等,二是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原因主要是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没有安排此项预算。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9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10万元,下降10%,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与人数。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文化市场经营管理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寿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寿办发〔2015〕2号)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