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发布时间:2023-01-06 15:30信息来源:寿县文化和旅游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2.4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4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1.4

          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元,比上年预算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持平,原因主要是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没有安排此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万元,比上年预算持平,原因主要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与人数。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文化市场经营管理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寿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寿办发〔2015〕2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4万元,比上年预算持平,原因主要一是需要管理的市场庞大,涉及全县歌舞娱乐场所、网吧游艺场所、出版物市场、文物市场、旅游市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等,二是油费涨价,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持平,原因主要是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没有安排此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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