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文物保护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合 计 |
2.05 |
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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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0.95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1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1.1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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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寿县文物保护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17万元,下降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持平,原因主要是寿县文物保护中心2023年没有安排此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9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下降10%,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与人数。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下级、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寿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寿办发〔2015〕2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12万元,下降9.8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1万元,比上年预算0.12减少万元,下降9.83%,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控制车辆使用,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持平,原因主要是寿县文物保护中心2023年没有安排此项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