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2023-01-06 14:50信息来源:寿县文化和旅游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第一部分 部门(或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5.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6.2023年收支预算总表

7.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

8.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

9. 2023年项目支出表(不含涉密项目)

10. 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1. 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或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旅游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三)受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举报的文化市场领域违法行为。

(四)负责对乡镇文化市场管理的业务指导、协调;负责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评比工作。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度单位预算仅包括单位本级预算,无其他下属单位预算。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出版物经营市场专项检查工作,整顿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环境,严厉查处盗版教辅教材。同时结合“扫黄打非”工作,重点查处政治类非法出版物和涉及宣传淫秽、迷信、暴力、恐怖等内容的非法出版物。

(二)依法开展全县无证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清理取缔专项行动。

(三)开展文旅市场消防安全大排查,重点排查网吧、歌舞游艺,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扎实做好文旅市场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四)做好节假日前文化和旅游市场巡查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的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稳定。

(五)开展网吧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查处接纳未成年人、不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等违规经营行为。

(六)继续配合推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2023年部门预算表由11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79.12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9.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9.1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文化旅游体育传媒支出142.07万元,占79.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4万元,占12.14%;卫生健康支出4.67万元,占2.61%;住房保障支出10.63万元,占5.93%。

二、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9.12万元,比2022年预算拨款增加23.66万元,增长15.2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薪级工资增加;二是基础绩效奖纳入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传媒支出142.07万元,占79.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4万元,占12.14%;卫生健康支出4.67万元,占2.61%;住房保障支出10.63万元,占5.93%。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2023年预算105.96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6.86万元,下降20.22%,下降原因主要是2023年预算另增加了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一项。

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36.1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6.12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此项预算为2023年新增。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14.1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12万元,增长40.95%,增长原因主要一是人员薪级工资增加;二是基础绩效奖纳入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7.0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06万元,增长40.95%,增长原因主要一是人员薪级工资增加;二是基础绩效奖纳入预算。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0.4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47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此项预算为2023年新增。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4.6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67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此项预算为2023年新增。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10.6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08万元,增长40.79%,增长原因主要一是人员薪级工资增加;二是基础绩效奖纳入预算。

三、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1.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5.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5.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四、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收支总预算179.12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七、关于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收入预算179.1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9.12万元,占100%,比2022年预算增加23.66万元,增长15.22%,增长原因主要一是人员薪级工资增加;二是基础绩效奖纳入预算。

八、关于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支出预算179.1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3.66万元,增长15.22%,增长原因主要一是人员薪级工资增加;二是基础绩效奖纳入预算。其中,基本支出131.12万元,占73.20%,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48万元,占26.80%,主要用于对文化和旅游等市场依法依规巡查、检查。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重点项目)

 “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业务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和内容。对文化和旅游等市场依法依规巡查、检查。

2)立项依据。《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引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寿办发[2017]35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引发[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8]61号)。

3)起止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4)年度预算安排。48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完成2023年度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产出指标:数量指标:项目数量1个;质量指标:按时完成率≥100%;时效指标:及时支付率≥100%;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提升从业者规范经营意识,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可持续影响指标:文化旅游市场繁荣有序发展;满意度指标:服务群众满意度指标:社会对文化市场认可度≥90%。

(二)机关运行经费。

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度没有机关运行经费。(三)政府采购情况。

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没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购置公务用车;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六)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预算编制了1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十、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机关运行经费为财政拨款中以下支出内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办公用房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附表:2023年度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预算公开表.xls

      2023年度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三公经费预算公开.doc

        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业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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