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或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5.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6.2023年收支预算总表
7.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
8.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
9. 2023年项目支出表(不含涉密项目)
10. 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1. 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研究拟订有关政策、规定和措施。
(二)统筹规划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落实体制机制改革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三)组织全县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推进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县域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及市场推介,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和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落实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文物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文物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指导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等市场发展,负责行业监管,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市场行为。
(九)指导管理全县文化、旅游、文物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等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十)负责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指导文物保护、抢救和利用等工作。
(十一)指导管理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领域公共服务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推进广播电影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阵地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等行政许可、行政管理及有关服务事项工作。
(十四)负责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编委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预算仅包括局本级预算,单位性质属于行政单位,无其他下属单位预算。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
行政单位 |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安徽楚文化博物馆、寿县文化艺术中心“三馆”、孙叔敖纪念馆运营水平,加强“安徽文化云”县级平台管理,推进县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提档升级,县图书馆争创国家一级馆,建成“15分钟阅读圈”项目6个以上。完成“送戏进万村”、农村公益电影和爱教电影放映年度任务。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乡村振兴等重大题材,组织创作一批反映历史人文特色、讴歌新时代的优秀文艺作品。力争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音乐作品10首、音乐论文2篇、文学作品和历史文化研究论文40篇,出版小说作品集1部。
2.推进产业发展多元化。全力推进寿州古城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加大寿州古城保护利用力度,落实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重点工作,完成《寿州古城5A级旅游景区核心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寿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寿县百里画廊旅游概念性规划》《寿县芍陂(安丰塘)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总体策划方案》编制。制定实施《2023年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申报方案》《寿县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4年)》,建立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库。组织第五届“楚韵寿春城”系列旅游宣传活动,推进全县A级旅游景区质量提升、全域旅游“四级联建”和旅游厕所管理维护。扶持紫金砚、豆制品、大救驾、寿州香草等特色产品做强做精。
3.持续推进保护利用法制化。序时推进古城墙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安丰塘申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加快推进寿春城考古遗址公园、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和预防性保护及古城(古镇)保护利用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清真寺北讲经堂抢险加固、刘少海宅西跨院建筑修缮、东岳庙维修、古城墙西南段石堤驳岸保护修缮、泥塑十八罗汉像总体保护修缮、迎水寺水毁工程和全县田野文物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积极申报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新排寿州锣鼓《楚淮风情》,参加第十五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优秀民间艺术表演,力争再捧“山花”。
4.持续推进市场管理规范化。不断加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持续实施 “清源”“净网”“秋风”“固边”“护苗”等“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和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启动艺术类考级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审批,加强抽查,加强重点时段文旅市场监管和网吧、歌舞娱乐、印刷企业等场所消防安全巡查。加强行业管理,保障安全播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2023年部门预算表由11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91.41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91.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91.4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22.93万元,占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73万元,占13.70%;住房保障支出32.75万元,占3.3%。
二、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91.41万元,比2022年预算拨款增加238.22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一是总分馆制建设等非部门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项目管理;二是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及退休未参保人员增加补贴纳入预算管理。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22.93万元,占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73万元,占13.70%;住房保障支出32.75万元,占3.3%。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581.2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76.34万元,增长64.75%,增长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及退休未参保人员增加补贴纳入预算管理。
②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3年预算33万元,比2022年预算较少36.85万元,减少112%,减少原因主要是项目经费列入其他文化和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23年预算208.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08.7万元,增加100%,增加原因主要是项目经费列入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2. 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43.6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9.66万元,增长22%,增长原因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中增加基础性绩效。
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21.8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82万元,增长22%,增长原因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基数中增加基础性绩效。
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企业改革补助(款)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项)2023年预算4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6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对企业发展补助从去年的文化旅游支出中调整出来,预算更精细化。
④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24.2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4.23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从卫生健康支出调整为此项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32.7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7.24万元,增长22%,增长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中增加基础性绩效。
三、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9.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3.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48.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7.75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四、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寿县文化和旅游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991.4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七、关于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收入预算991.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1.41万元,占100%,比2022年预算拨款增加238.22万元,增长24%,增长原因主要是:一是总分馆制建设等非部门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项目管理;二是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及退休未参保人员增加补贴纳入预算管理。
八、关于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支出预算991.4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38.22万元,增长24%,增长原因主要是:一是总分馆制建设等非部门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项目管理;二是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及退休未参保人员增加补贴纳入预算管理。。其中,基本支出639.68万元,占64.5%,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351.73万元,占35.5%,主要用于总分馆制建设、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影片放映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重点项目)
1.“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电影放映”项目。
(1)项目概述和内容。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生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充分发挥“爱教片”的育人功能,在全县中小学开展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电影放映,确保中小学生每学期能够观看2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
(2)立项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生爱国主义影视教育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17]59号)。
(3)起止时间。2023年1月-12月。
(4)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预算安排120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每年由电影公司为25个乡镇中小学按照每生每学期6元标准提供2部爱国主义影片。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放映次数2场/生/学期;质量指标:公办学校覆盖率100%;时效指标:放映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成本指标:项目总成本120万元;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电影行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国产影片放映率不断增加;可持续影响指标中小学生爱国主义意识不断增强;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收益师生满意度≥90%。
2.“文化惠民工程县级配套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和内容。为全县271个行政村农家书屋配送图书,每村送一场戏,每村每月送一场电影,27个公共文化场馆(站)免费开放。
(2)立项依据。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3)起止时间。2023年1-12月。
(4)年度预算安排。80.7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完成全县271个行政村图书更新及送戏送电影任务及公共文化场馆(站)免费开放。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农家书屋数量271个,送戏场次271场,送电影场次3252场,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数量27个;质量指标:年度工作目标100%完成;时效指标:资金使用期限2023年12月31日前;成本指标:县级配套80.7万元;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方式不断改善,文旅行业发展不断优化;可持续影响指标: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收益对象满意度≥95%。
3.“电影公司停业损失费”项目。
(1)项目概述和内容。县电影公司因筹建寿县博物馆,办公场所被征用,由此造成停业损失由县政府予以补偿。
(2)立项依据。补偿协议及调研报告。
(3)起止时间。2023年1-12月。
(4)年度预算安排。46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保障职工工资及社保等正常参保。产出指标:数量指标:使用月数12月;质量指标:年度工作目标100%完成;时效指标:资金使用期限2023年12月31日前;成本指标:项目总成本46万元;效益指标:社会效益:补助人员生活水平显著提升,社会不断和谐,电影行业发展良性健康;可持续影响指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收益人群满意度≥95%。
4.“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和内容。以全县25个乡镇文广旅游站为依托,通过配备设备等建成文化馆、图书馆分馆。
(2)立项依据。《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寿政办秘(2015)132号、上报《寿县公共图书馆总分管制建设有关情况的报告》的请示2018年关于印发《寿县县级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3)起止时间。2023年1-12月。
(4)年度预算安排。41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用于寿县文化馆、寿县图书馆25个乡镇总分馆制建设,全面完善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公共文化场馆数量2个;质量指标:项目质量达标;时效指标:资金使用期限2023年12月31日前;成本指标:项目成本41万元;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寿县旅游收入不断增长,寿州古城知名度不断扩大,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可持续影响指标: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满意度指标:服务群众满意度指标:收益群众满意度≥90%。
5.“文化和旅游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和内容。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文化和旅游等业务活动,保障年度文化和旅游活动顺利开展,维持局机机关运转。
(2)立项依据。文化和旅游工作目标。
(3)起止时间。2023年1-12月。
(4)年度预算安排。40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产出指标:数量指标:使用月数12月;质量指标:年度工作目标≥90%;时效指标:资金使用期限2023年12月31日前;成本指标:项目总成本40万元;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寿县文化和旅游影响力不断扩大,文化和旅游行业良性发展,公共文化旅游设施不断完善;可持续影响指标:文旅行业形象不断提升;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收益人群满意度≥90%。
6.“寿州古城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和内容。寿州古城创建国家级5A景区指挥办公室工作经费,用于古城创建5A级旅游景区办公差旅等费用。
(2)立项依据。寿州古城创建5A级旅游景区工作目标。
(3)起止时间。2023年1-12月。
(4)年度预算安排。20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产出指标:数量指标:使用月数12月;质量指标:年度工作目标≥90%;时效指标:资金使用期限:2023年12月31日前;成本指标:项目总成本20万元;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寿县文化和旅游影响力持续增加,旅游收入不断增加公共文化旅游基础设施不断提升;可持续影响指标:寿州古城知名度不断扩大;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收益人群满意度≥90%。
7.“生活补助”项目。
(1)项目概述和内容。完成局机关财政定补人员工资及电影公司、县级非遗传承人补助发放。
(2)立项依据。人员批复表,协议及非遗传承人认定文件。
(3)起止时间。2023年1-12月。
(4)年度预算安排。4.04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保障享受补助人员发放到位。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补助人员25名;质量指标:足额发放率100%;实效指标:资金使用期限:2023年12月31日前;成本指标:项目总成本4.04万元;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补助人员生活水平有所改善,行业稳定不断促进,社会稳定不断促进;可持续影响指标:文旅行业形象不断提升;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收益人群满意度≥95%。
(二)机关运行经费。
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8.35万元,比2022年减少0.2万元,下降4%,下降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厉行勤俭节约。
(三)政府采购情况。
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6.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6.86万元。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56.86万元,购买方式有政府采购,购买时间为2023年1-12月。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寿县文化和旅游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0;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六)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部门预算编制了7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51.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安排安排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十、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机关运行经费为财政拨款中以下支出内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办公用房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