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发布时间:2022-02-18 10:44信息来源:寿县文化和旅游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单位:万元
部门名称 寿县文化和旅游局
年度预算申请   预算资金总额 1525.45
  按预算收入性质分 按预算支出性质分
一般公共预算 1525.45 人员类项目支出 1114.19
政府性基金 运转类项目支出 186.37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其中:公用经费项目 76.37
       其它运转类项目 110
单位其他资金 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224.89
部门职能职责概述
(年度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研究拟订有关政策、规定和措施。
整体绩效目标   目标1:着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安徽楚文化博物馆、寿县文化艺术中心、古城游客集散中心建成投入使用。有序开展“送戏进万村”、农村公益电影和“爱教”电影放映等惠民工程。兑现2020年度文艺创作奖励,出版音乐专集《泥土中飞出的旋律》、历史文化研究专著《文润寿春》。围绕建党100周年创作一批反映历史人文特色、讴歌新时代的优秀文艺作品。
  目标2:着力加快文旅产业转型发展。积极推进寿州古城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完成《寿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寿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寿县百里画廊旅游规划》编制工作。持续开展四级联建,举办“楚韵寿春城”“春游江淮请您来”“中国旅游日”及皖北旅游市场联动的推广等活动。推进旅游扶贫重点村“八个一”项目完善提升,加强旅游厕所日常管理,兑现年度乡村旅游扶贫奖补和旅游业发展奖励。扶持紫金砚、豆制品、大救驾、寿州香草等特色文化产品做强做精。
  目标3:着力加强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序时推进寿县古城墙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安丰塘申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推进寿春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寿州古城和三个古镇保护利用重点项目建设。积极申报第六批省级非遗项目。
  目标4:着力规范文旅市场经营管理。常态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线索摸排,持续实施 “清源”“净网”“秋风”“固边”“护苗”等“扫黄打非”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审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加强重点时段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及网吧、歌舞娱乐、印刷企业等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加强行业管理,确保安全播出。
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指标1:牵头组织全县文化旅游编制规划。
指标2:扶持文化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指标3:扶持文化旅游商品研发。
指标4:监管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行业。
指标5:审批全县文化和旅游等行政许可。
指标6:制定全县文物等保护利用。
指标7:行业指导管理全县广播电影电视机构。
效益指标 指标1:有效推动文化旅游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切实提高寿县文化旅游的知名度。
指标2:净化文化旅游市场环境,营造健康向上的环境。
指标3:提升全县游客参观人数增长率,提高当地市场流动性,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指标4:提高居民保护古城及文物保护意识。
指标5:促进我县广播电视电影行业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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