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概述
寿县文化和旅游局,单位性质为机关单位,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1340422MB198075X8。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研究拟订有关政策、规定和措施。
2.统筹规划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落实体制机制改革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3.组织全县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推进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县域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及市场推介,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和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落实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文物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文物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指导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等市场发展,负责行业监管,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市场行为。
9.指导管理全县文化、旅游、文物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等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10.负责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指导文物保护、抢救和利用等工作。
11.指导管理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12.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领域公共服务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推进广播电影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阵地监督管理。
13.负责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等行政许可、行政管理及有关服务事项工作。
14.负责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编委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人员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文旅局行政编制15名,实有22人,公务员(参公管理)16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编制1人,退役士兵安置2人、提前离岗2人;下属5家事业单位在编92人,安置退役士兵4人,劳务派遣3人,购买服务5人,其他人员20人,合计124人。下属5家事业单位分别为寿县博物馆、寿县文物保护中心、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寿县文化馆、寿县图书馆。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持续推进全面从严常态化;持续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持续推进产业发展多元化;持续推进保护利用法制化;持续推进市场管理规范化。
二、评价结论
文旅局紧紧围绕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的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各项工作高效运转,全面进步。除正常机关运转资金外,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持续推进全面从严常态化,严格落实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继续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各项措施,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全力推进安徽楚文化博物馆陈列布展,寿州古城游客集散中心、文化艺术中心投入使用;持续推进产业发展多元化,全面启动寿州古城创新中国成立5A旅游景区,完成古城游客集散中心二期工程建设;持续推进保护利用法制化,序时推进古城墙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安丰塘申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寿春城考古遗址公园及寿州古城和三个古镇保护利用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市场管理规范化,不断加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2021年文旅局整体支出发挥的社会效益明显,人民满意度大幅度提高。整体支出评价得分100分,评级为“优”。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公用经费超预算支出。2021年日常公用经费预算不能满足机关正常运转,超出原因主要为人员购买公积金支出、工会福利支出等;
2.政府采购超预算支出。2021年政府采购安排的预算不能满足于正常工作开展,超出原因主要为上级转移支付用于送戏进万村采购、农村公益电影放映采购等项目支出;
3.项目经费拨款进度稍显缓慢。2021年我局重点实施的项目主要为安徽楚文化博物馆建设、寿州古城保护等工程,因存在工期长等综合因素,存在跨年拨款的现象。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