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旅局2021年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部门公开表11
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县级部门专项资金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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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管部门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项目资金安排或分配依据和标准 |
项目管理办法或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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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文化和旅游工作经费 |
45 |
县政府决定 |
局属单位重要事项报告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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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图书馆图书购置经费 |
16 |
寿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26号2014年5月12日《第二十七次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
局属单位重要事项报告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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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博物馆讲解员经费 |
11 |
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4年第33号,县财政局按照县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规定标准将博物馆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讲解员经费列入预算 |
局属单位重要事项报告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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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博物馆接待县四大班子政务讲解补助费和廉政展厅运行补助费 |
10 |
县领导在寿博〔2016〕23号文上的批示 |
局属单位重要事项报告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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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业务经费 |
60 |
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引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寿办发[2017]35号)、《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寿政办秘[2019]56号) |
局属单位重要事项报告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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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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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文化旅游市场保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保障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人员经费及日常公共经费开支。
(2)立项依据:中央、省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市、县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工作方案。
(3)起止时间:2021.01.01-2021.12.31。
(4)项目内容:保障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人员经费及日常公共经费开支。
(5)年度预算安排:6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绩效目标和指标: 1.数量指标:商品和服务支出60万元;2. 质量指标:保障人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开支;3. 时效指标:2021年12月31日前;4.成本指标:无;5.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寿县文化旅游市场日常管理工作;6. 可持续影响指标:文化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7.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大于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