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寿县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4 16:03信息来源:寿县文化和旅游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各免费开放单位:

为确保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工作高效有序推进,现将《2020年寿县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全力推进文化惠民工程有序开展。

特此通知。

 

 

寿县文化和旅游局            寿县财政局

             2020422

 

 

 

 

2020年寿县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办法

 

根据《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项目化精细化申报管理的通知》(民生办〔201912号)、《安徽省202033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和运行方案》和关于印发《2020年淮南市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淮文旅〔2020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2020年文化惠民工程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五大发展美好寿县建设,以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利用,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着眼于发挥公共文化机构的基本职能作用,坚持设施完善和运行管理并重,规范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全面加强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孙叔敖纪念馆、小甸集特支纪念馆以及各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广泛开展农村文化活动,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服务效能和应急管理能力,提高基层文化惠民工程覆盖面和实效性。

二、目标任务

()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孙叔敖纪念馆、小甸集特支纪念馆以及各乡镇综合文化站,健全与其职能相适应的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并免费向群众提供,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所有免费开放场馆实现规章制度健全,服务内容明确,保障机制完善,设施利用率明显提高,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

()全县271个行政村共完成“送戏进万村”演出任务不少于271场,271个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全年补贴不少于54.2万元(每村2000元)。

三、实施内容

一)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

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孙叔敖纪念馆、小甸集特支纪念馆以及各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的基本内容包括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免费提供。其中,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随社会发展、政府财力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增长而发展变化。

具体内容如下:

1.县图书馆免费开放包括:一般阅览室、少儿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报告厅(培训室、综合活动室)、自修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基层辅导、数字文化服务、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验证及存包等全部免费。

2.县文化馆免费开放包括: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宣传廊、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舞蹈(综合)排练室、独立学习室(音乐、书法、美术、曲艺等)、娱乐活动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民间文化传承和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3.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包括: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群众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青少年校外活动等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4.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包括:常设展厅、临时展厅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开展固定时段的免费讲解以及讲座、宣讲、青少年教育、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免费提供包裹寄存柜、参观路线图、宣传资料等。

(二)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

以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与农村党员远程教育服务点共建)网络设施为基础,做好宽带接入、运行维护及开展文化宣传讲座等有关活动,因地制宜购置歌曲、影视节目、地方戏曲等文化娱乐类正版光盘,更换、配置机顶盒,保障网络畅通,开展视频节目播放、科技培训以及农村文化娱乐等活动。

(三)农村文化活动(“送戏进万村”)

由县文旅局统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专业院团、民营院团的专业化演出,全县每年每个行政村送正规演出不少于1场,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

四、资金筹措

2020年,县图书馆、县文化馆、2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县博物馆、孙叔敖纪念馆全部免费开放。县图书馆、县文化馆补助标准为每馆每年20万元,乡镇综合文化站补助标准为每站每年5万元。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按照省下达标准补助。

县图书馆、县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所需经费,中央财政按补助标准负担50%,其余部分省级财政负担50%,县级财政负担50%;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经费在年度考核结束后,由中央、省财政给予补助资金。

全县271个行政村,统一补助标准每村0.56万元,我省提标到0.76万元。其中,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基层服务点每村每年2000元,农村文化活动(“送戏进万村”)每村每年4400元。统一补助标准每村每年0.56万元,由中央承担50%,省级承担30%,县级承担20%,我省提标的2000元由省级承担50%,县级承担5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构,统筹推进落实。县文旅局会同县财政局等部门,形成密切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确保文化惠民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明确职责。坚持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县政府为项目责任主体,对所属项目的资金安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效果负总责。县文旅局负责项目的实施、档案管理、信息报送、制度建设和绩效评价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安排配套资金和项目资金的审核、拨付与管理。各乡镇和各免费开放单位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制定细则补齐短板,组织实施。

(三)加强督导。依据《安徽省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皖文财〔201766号)和《安徽省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皖文财〔201767号)相关要求,县文旅局结合双随机督查,及时掌握实施进度和成效,督促解决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任务按期完成,使文化惠民工程成为群众欢迎、社会满意的民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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