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交通运输局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06 17:47信息来源:寿县交通运输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同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01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县扫黑办要求,为切实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大意义,全面依法履职尽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开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设平安寿县创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发展环境。

二、主要目标

在全局广泛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工作,加强行业监管,严格规范交通运输执法程序,堵塞管理漏洞,促使交通运输行业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扫黑除恶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更加规范,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百姓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工作内容

(一)以“四学”为依托,深入开展学习培训。

1.个人自学。干部职工要积极研读《反有组织犯罪法》,通过多种方式的自学活动,认真撰写心得体会。

2.集中研学。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学习内容,加强集中学习。

3.支部促学。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必学内容,开展经常性学习。

4.以考促学。适时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知识考试。

(二)以“三结合”为抓手,扎实推进普法宣传。

1.与普法责任制相结合。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交通运输行业监管中,向行政相对人和服务对象积极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贯工作,帮助他们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2.与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围绕《反有组织犯罪法》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着的目标,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积极运用宣传横幅、印制宣传页、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有关内容。使《反有组织犯罪法》走到职工身边、走进职工心里。

3.与传统现代媒体相结合。在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线下宣传资料发放的基础上,充分运用运用局政务公开网站、工作微信、QQ群等平台开展学习宣传普法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县扫黑工作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摆到工作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一起安排部署、一起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及时总结。各部门要加强统筹部署、积极落实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教育工作,要全面收集活动文字图片等相关材料,注意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将相关总结资料以及活动记录、图片以报局扫黑办备案。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局属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工作部署,局扫黑办要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把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扫黑除恶考核内容。

 

 

                                        寿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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