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设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按照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和市交通运输局统一部署,决定2021年5月至10月,集中开展全县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落实“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要求,加快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
二、行动目标
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根基,加强作风建设、提升素质形象,树牢为民宗旨、强化使命担当,实现“六个明显”,着力打造一支人民满意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
1.政治素质明显提升。在思想政治上进一步净化队伍,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根基,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打造绝对忠诚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
2.纪律作风明显好转。在纪律作风上进一步整顿队伍,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增强纪律观念、规矩意识,严整执法风纪,改进工作作风,打造纪律严明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
3.服务意识明显提高。在宗旨意识上进一步淬炼队伍,教育引导执法人员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稳人民立场,坚守为民情怀,打造执法为民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
4.业务本领明显增强。在素质能力上进一步提升队伍,教育引导执法人员树牢法治意识,练好执法基本功,提升综合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打造素质过硬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
5.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加强。在价值理念上进一步洗礼队伍,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行政执法的标尺标杆,坚决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切实保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打造阳光公正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
6.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在强化服务上进一步锤炼队伍,教育引导执法人员抓好“我为群众办实事”,以专项整治成效、实际执法行为取信于民,打造人民满意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
三、专项整治内容
坚持刀刃向内、坚持问题导向,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以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清理不合理行政处罚规定和严禁乱罚款为着力点,全面摸排、清理、纠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各类顽瘴痼疾,打一场正风肃纪、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攻坚战。
(一)思想认识不高的问题。重点整治执法为民根本宗旨树立不牢,群众观念淡薄,对待群众冷硬横推,不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执法观念不端正、“重处罚、轻引导”“趋利”执法,乱罚款、粗暴执法的问题;以执法者自居,讲方便管理多、讲方便群众少,扣罚训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疏导服务少的问题。
(二)作风建设不严的问题。重点整治精神状态懈怠、自由散漫、纪律涣散,接受任务讲条件、执行任务打折扣的问题;纪律意识淡漠,底线思维缺乏,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盛行的问题;执法风纪不严整,执法语言不文明,执法出勤不出力的问题;监管失之于“粗”,措施失之于“虚”,没有形成“以责任制促落实、以责任制保成效”的工作格局的问题。
(三)执法能力不强的问题。重点整治法治观念淡薄,执法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问题;不注重学习积累,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随意拦车、扣车,不亮明执法身份任性检查,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的问题;证据收集不充分,不查实案件事实就随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问题;滥用自由裁量权,简单式执法、运动式执法、执法“一刀切”的问题。
(四)担当作为不力的问题。重点整治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重罚款、轻纠错的问题;受理投诉不及时、超时限办理案件,随意简化案件内部审核流程的问题;办事拖沓,面对工作任务被动应付、面对矛盾问题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对执法暴露的问题,仅仅满足于完成调查追责,缺乏持续跟踪整改,没有真正做到“四不放过”,没有起到惩前毖后效果的问题。
(五)执法执纪不廉的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不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趋利执法的问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徇私枉法,隐匿、截留、挪用、私分罚没财物,索要或者收受当事人财物的问题;选择性执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
四、整治工作安排
(一)组织开展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
1.全面查摆问题。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以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清理不合理行政处罚规定和严禁乱罚款为着力点,全面摸排、清理、纠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各类顽瘴痼疾。要盯住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关键少数,坚持把自己摆进去,逐条逐项对照检视,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确保问题查摆工作见底到边。
2.全面清理整治。要对照查摆出来的问题清单,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坚决治理和杜绝乱罚款、滥收费、任性检查问题,坚决斩断“向企业乱伸的手”。要坚持开门搞清理整治,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及时反馈人民群众诉求。要坚持边查边治、举一反三,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
3.强化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的“利剑”作用,加强党内监督、层级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运用好12328电话投诉举报功能,实行即报即查、即报即办,加强跟踪督办和意见反馈,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对查摆发现、群众反映的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分门别类作出处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尚不构成行政处分的,可采取约谈教育、通报批评、下发整改建议书等方式,责令相关单位和人员限期整改;对发现涉嫌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二)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
4.统筹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和专题教育。要把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和“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党史与学习党章、党纪党规作为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出坚定信仰、学出使命担当。
5.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项学习。要把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宪法、民法典等作为执法人员学习教育培训的重点,利用“学习强国”平台、网络教育、专题讲座、旁听庭审、集体学习、撰写学习笔记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执法人员树牢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6.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坚持把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作为综合执法人员学习教育培训的必修课,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镜鉴,通过案例教学、观看警示教育片、现场观摩等形式,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坚守纪律“红线”、法律底线。
7.践行执法服务理念。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公布并实施好实践项目。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宣传行业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安全知识等,帮助指导市场主体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开展“执法体验周”、“基层站所开放日”活动,邀请群众和媒体参与、观摩、体验,“擦亮”执法服务窗口,设立便民服务站,发放便民服务卡,设立公示栏,展示执法队伍良好精神风貌。贯彻落实省厅、市局制定的轻微免罚清单制度,在清单内首次轻微违法行为的守信市场主体,在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经批评教育、普法宣传、告知承诺等程序后不再予以处罚。探索交通运输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引导规范新业态健康发展。
(三)组织开展执法队伍轮训。
8.严格执法资格准入管理。对已划入综合执法队伍但仍持单项执法证件的人员,及时分批做好综合执法换发证件工作;已划入综合执法队伍暂未取得执法证件的人员,组织参加省厅执法资格考试,保障基层综合执法正常有序开展。按照《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精细化做好辅助人员管理工作,严禁辅助人员从事执法。
9.抓好执法人员全员轮训。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及省厅、市局的部署,制定培训计划,全面启动新组建综合执法队伍的全员轮训工作,确保实现全覆盖。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轮训的重中之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轮训的必修课,着力筑牢为民宗旨,强化担当意识,提升履职能力。
10.强化执法业务指导。择优选择一批能力强、业务精、素质高的执法业务骨干,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促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更加完善,行政执法证据收集更加完整,行政执法依据法律适用更加准确,提升执法案卷规范化水平,促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组织开展执法隐患排查防控。
11.坚持防治结合。要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执法过程中容易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聚焦一线执法人员在基层执法实践中面临的困惑和问题,全面梳理摸排执法环节中的隐患点、矛盾点、纠纷点,建立清单台账,逐项提出防控措施,点对点交办;对重大风险隐患,要采取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的方式,逐级压实责任,坚决稳控化解,着力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分析、研判、预警、化解处置风险争议的能力和水平,减少执法中的矛盾和冲突,争取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交通运输部《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防范执法隐患工作指南》印发后,要抓紧做好学习宣贯工作,确保所有执法人员应知尽晓、应晓尽会。
12.强化源头管理。要牢固树立“有患必除、除患务尽”的思想,在加强日常监管和源头治理、最大限度防范化解到位的同时,综合研判执法隐患原因,深入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矛盾,对在执法实践中,反映涉及行政处罚、不公平竞争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认真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和事实理由,属于本级权限范围的,要立行立改;超出权限范围的,要逐级上报反馈,切实从源头上堵住乱罚款、滥收费的漏洞,在制度机制上巩固风险防范成果。
(五)组织开展建机制定边界强基础攻坚。
13.建立综合执法事项清单制度。根据国家和省公布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结合交通运输领域法规规章规定和行业管理体制调整情况等补充、细化、完善,形成本级综合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检查清单。通过清单制度的建立,完善综合执法运行机制,明确职责边界,厘清监管事权,确保机构运转统一规范、顺畅高效。
14.完善综合执法运行机制。严格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交通运输部后期修订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因地制宜地建立完善综合执法机构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管理服务机构间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推动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联合联动执法机制,推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有序有效开展。
15.健全执法制度规范体系。待《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纪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应知应会手册》等制度印发实施后,及时抓好学习教育培训,确保每一位执法人员都能入脑入心、见行见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探索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综合执法人员尽职免责等制度,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要将制度建设摆上议事日程,结合各自执法实际,加快完善综合执法内部规章制度体系。
16.强化综合执法基层基础建设。要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充实基层执法力量。要加强基层执法站队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提高研判决策、指挥调度、现场处置、应急保障、组织协调能力,发挥好“领头羊”的作用。要推行说理式执法,实行执法与普法、执法与教育相结合,把违法事实、处罚依据解释清楚、亮在明处。要加强执法记录仪、执法车辆等装备配备,保障基层一线需要。
五、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21年5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要把五项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步部署,压茬推进。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中旬)。各单位要及时传达部、省厅、市局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对照整治内容、时间安排,及时部署启动本单位的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中旬至6月底)。各单位要在6月底前完成本单位交通运输执法领域顽瘴痼疾的自查工作,聚焦制度不合理、执法不规范、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制定问题清单,率先完成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整治工作。
(三)整改落实阶段(7月初至9月底)。各单位要统筹抓好五项整治工作,8月底前全面完成顽瘴痼疾清理整治工作。8月5日前,报送本单位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情况、整治的问题清单、整治好的典型案例;9月10日前,报送隐患防控措施和完善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四)总结提升阶段(10月)。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把专项整治成效转化为做好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强大动力。同时加强统筹衔接,将相关教育培训、机制建设等长效工作纳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中持续推进。9月10日前,各单位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局运管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行动是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交通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工作,也是建设人民满意交通和提升执法队伍素质的迫切需要。县局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及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附后),统一领导全县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要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及早发现问题、扎实解决问题,以实打实、硬碰硬的举措把整治工作抓实抓好。同时各单位要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局运管股报告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
(二)强化督导问责。各单位要推动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执法工作互融互促,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加强定期调度,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局将组成督查组,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对于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将进行约谈、解剖,并向全系统通报。
(三)注重实际效果。要坚决防止做表面文章、搞纸上整改、虚假整改,缺乏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道路运输站场、船舶码头等基层一线、深入调查了解客货运、出租车等行业从业状况,积极回应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向执法领域各类顽瘴痼疾开刀,切实让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感受到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真改进、真变化。
(四)做好宣传引导。要加大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力度,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深入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工作部署,展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展现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新作为、新形象。要把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和任务传达到每一名执法人员,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关心的浓厚氛围。
寿县交通运输局
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夏 丁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胡 斌 党组成员、副局长
邓厚金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洋 党组成员、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主 任:李 洋 党组成员、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兼)
副主任:余茂前 机关党委副书记
鲍 辉 运管股副股长(主持工作)
成 员:王 群 工会主任
朱多俊 县乡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周黎明 公路运输管理所办公室副主任
周 忠 运管股办事员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
2、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
3、研究提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的意见建议。
4、指导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分解工作任务,加强协调联络,开展督促检查,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宣传报道,总结汇报专项整治行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