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王永政户不动产已被瓦埠镇人民政府征迁,现申请注销,因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寿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中心无法收回土地使用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土地使用权人:王永政 ,土地证号为:寿国用(2003)字第09684号,面积:66平方米,坐落:寿县瓦埠镇东街
寿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中心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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