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鄂豫赣皖浙闽段(寿县段)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茶庵镇精神村土城一组、柿园组,炎刘镇龙楼村李老郢组,刘岗镇塘面村果店组,众兴镇众兴村周庙港西组、周庙西套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中,一号地块东至乔木林地、西至乔木林地、南至乔木林地,北至农村道路;二号地块东至水田、西至水田、南至水田,北至农村道路;三号地块东至乔木林地、西至乔木林地、南至乔木林地,北至农村道路;四号地块东至淮六路,南至厂房,西至水田,北至水田(附拟征收范围示意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鄂豫赣皖浙闽段(寿县段)项目建设需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寿县人民政府将组织茶庵镇人民政府、炎刘镇人民政府、刘岗镇人民政府、众兴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茶庵镇精神村土城一组、柿园组,炎刘镇龙楼村李老郢组,刘岗镇塘面村果店组,众兴镇众兴村周庙港西组、周庙西套组范围内,采用乡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ouxian.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茶庵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吴杨睿,联系方式:18119797705;刘岗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郝绵帆,联系方式:13856402316;炎刘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徐晓夏,联系方式:18225541554;众兴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杨广全,联系方式:13966286982。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2025年5月29日
附件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