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八公山林场、苗圃等人员经费项目预算经费
“八公山林场、苗圃等人员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0名自收自支人员、林场47名在职职工和11名提前离岗职工的经费及生产性费用支出、苗圃职工工资及经营费用。
(2)立项依据。寿政秘﹝2017﹞365号、寿﹝2016﹞99号、寿政办2022﹝12﹞号、皖人社秘﹝2018﹞113号。
(3)实施主体。八公山林场、寿县苗圃、自然资源执法大队
(4)起止时间。2025.01.01-2025.12.31
(5)项目内容。八公山人员和运转经费,生产经营费用根据《中共寿县县委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寿县八公山林场改革实施法案)的通知》(寿9(2016)99号)及《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寿县八公山林场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寿政秘(2017)365号)文件要求,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决定,现将八公山林场47名在职职工和11名提前离岗职工2022年财政预算经费以及生产经营费用测算上报。苗圃事业运行费53.6万元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大队,收储中心等顶部人员经费72万元。
(6)年度预算安排。917.98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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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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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八公山林场、苗圃等人员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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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及代码 |
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59001 |
实施部门 |
八公山林场、寿县苗圃、自然资源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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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预算 |
项目期 |
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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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917.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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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917.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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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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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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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八公山人员和运转经费,生产经营费用根据《中共寿县县委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寿县八公山林场改革实施法案)的通知》(寿9(2016)99号)及《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寿县八公山林场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寿政秘(2017)365号)文件要求,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决定,现将八公山林场47名在职职工和11名提前离岗职工2022年财政预算经费以及生产经营费用测算上报。苗圃事业运行费53.6万元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大队,收储中心等顶部人员经费7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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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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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在职人数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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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离岗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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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完成工作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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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时效指标 |
按时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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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成本指标 |
917.9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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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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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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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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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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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满意度: |
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