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
2.单位预算构成
3.202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5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5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5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5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13.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的有关工作。开展自然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承担自然资源重大问题调查研究,统筹协调调研工作,组织协调调研课题的评审、交流和成果转化。承担综合性政策文件的会审,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执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查处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及测绘违法案件。承担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自然资源执法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信访工作。
(二)履行法律赋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的行政审批相关事项。受理、审查、核准、颁发证书。对行政许可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服务及业务咨询。指导监督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负责修订并完善相关权责清单、公共服务及中介服务清单。承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工作。
(三)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县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专项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全县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县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工作。拟定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承担科技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大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和指导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运行维护。贯彻执行国家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承担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
(四)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争议调处等工作。承担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等有关工作。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县直管公房经营、管理。
(五)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落实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落实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负责县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筹备县土地管理委员会会议。
(六)拟订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并统筹衔接其他各类专项规划。承担报省、市政府、县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调整与修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并监督实施。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负责全县建设项目的选址。负责组织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查、报批和动态维护等,落实上位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乡镇村规划的编制、审查和管理,指导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并审查、报批。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用地红线图,拟订规划设计条件。负责全县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的审查。负责核发“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项目规划用地审批档案的形成和移交。组织规划设计方案审批过程中的听证会、专家评审会等;负责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审查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验线、规划核实工作;负责规划许可后的巡查工作;配合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规划许可后违法建设进行认定和查处。负责城乡规划测绘工作。负责协调和参与编制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建设方案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审查,审核市政工程规划方案,提供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服务等。负责县项目审查委员会、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筹备县项目审查委员会、规划委员会会议。
(七)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承担报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拟订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承担全县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工作。
(八)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工作。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拟订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开发复垦、耕地质量等别更新和监测评价定级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承担全县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指导全县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九)组织实施矿业权管理政策,并按规定权限管理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初步审查管理、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动态管理。承担管理地质勘查作业和全县地质工作。承担县本级登记发证的采矿权价款评估工作。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开展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承担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助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
(十)承担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承担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承担全县森林、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拟订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承担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承担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县集体林权制度等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拟定全县推进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承担林长制有关指导协调、制度制定和督察考核等具体工作。承担县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
二、部门(单位)预算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单位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下属单位预算,纳入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9个,具体情况见下表。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单位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下属单位预算,纳入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9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
行政单位 |
2 |
寿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中心 |
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
3 |
寿县土地整理中心 |
经费自理事业单位 |
4 |
寿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
经费自理事业单位 |
5 |
寿县征地拆迁事务所 |
经费自理事业单位 |
6 |
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经费自理事业单位 |
7 |
寿县地产交易中心 |
经费自理事业单位 |
8 |
寿县矿产资源管理所 |
经费自理事业单位 |
9 |
寿县八公山林场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
10 |
寿县苗圃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
11 |
寿县寿春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中心所(寿县寿春林业中心站) |
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
12 |
寿县双桥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中心所(寿县双桥林业中心站) |
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
13 |
寿县堰口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中心所(寿县堰口林业中心站) |
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
14 |
寿县正阳关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中心所(寿县正阳关林业中心站) |
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
15 |
寿县炎刘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中心所(寿县炎刘林业中心站) |
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
16
|
寿县小甸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中心所(寿县小甸林业中心站) |
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
17 |
寿县安丰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中心所(寿县安丰林业中心站) |
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
18 |
寿县三觉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中心所(寿县三觉林业中心站) |
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
19 |
寿县迎河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中心所(寿县迎河林业中心站) |
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
三、202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持续推进党建提升。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提升干部素质。深入推进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领域的重要论述,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全会主题,深刻理解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重大原则,切实提升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二是扎实开展“四强”支部创建。结合“能力作风提升年”工作开展,组织开展新换届的支委班子成员任职培训、基层党支部支委成员党建业务专题培训,着力打造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的“四强”党支部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党支部建设质量。三是守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安全底线。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办事效率,提升队伍形象。
(二)持续加强规划管控。一是将根据省厅要求加快推进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专家评审、批前公示等工作,按时按质分步进行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查审批流程,力争完成所有乡镇报批并形成数据库。二是根据上位规划审批进度及项目建设需要,按照“成熟一个、上会一个、报批一个”路径开展村庄规划报批,完成3个精品示范村村庄规划报批工作。三是根据省市要求,依据城镇开发边界启动单元详细规划及地块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三)持续深化要素保障。一是做好建设用地报批工作,高效完成G237、324、102国道等重点项目用地报批任务。二是推进往年增减挂项目复垦验收,摸排编报2025年度增减挂项目方案。三是做好临时用地报批,加强向上对接,加大项目建设支持,提高临时用地报批质效。四是继续做好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工作,2025年力争完成30万平方米征迁,为城市更新发展打好基础。五是加强土地供应,年度供应土地8700余亩,处置批而未供3300余亩,处置闲置低效土地300余亩。
(四)持续推进耕地保护。一是推进耕地流失整改,统筹做好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和耕地恢复工作,全力找回流失耕地;分析研判下发的耕地疑似问题图斑,针对问题图斑分类制定整改方案,逐图斑整改。二是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做好耕地变化情况的监测监管工作,及时掌握全县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变化情况;持续加强临时用地管理,严格界定临时用地范围,建立临时用地复垦台账,对超期未复垦项目,逐项进行整改销号。三是遏制违法增量,减少违法存量。完善动态巡查责任制,用好动态巡查、卫片执法等措施,构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工作机制。四是切实完成各类督察整改。推进土地督察遗留问题、卫片执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等工作的查处、整改,并建立依法用地长效机制,确保实现“零违法”。五是按市政府要求,推进实施补充耕地、耕地提质改造等各项工作任务,强化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确保耕地数量、质量同步提升。
(五)助力营商环境优化。一是对标创优营商环境不动产登记领域评议指标体系,强化营商环境存在的薄弱环节,做好营商环境考评争先进位。二是按照“应登尽登”原则,及时解决房地一体农宅发证错登漏登等问题,扎实做好我县房地一体农宅发证。三是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做好档案资料的移交接收,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整理、建立符合不动产登记标准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并向国家汇交登记成果。四是严格按照“来访有记录、来信有答复、处理有反馈”的工作要求,化解信访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做好信访人的思想疏导和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本系统信访问题,全部得到妥善处理解决。
(六)持续加强林业管护。一是摸排宜林地,做好2025年造林绿化工作,实施营造林5000亩,新建农田林网70公里以上,打造8个省级绿美镇、村,完成绿美江淮建设任务。二是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坚决打击各类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将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重点任务来抓。三是严厉打击非法猎捕和破坏野生动物栖息、生存环境等违法行为,切实做好野生动物监管保护和救助工作。四是做好美国白蛾等林木病虫害监测和防治,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五是加强林地资源保护管理,落实“占补平衡”政策。
(七)持续严抓安全防范。一是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水平,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加大汛期巡排查力度,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等工作,确保地灾隐患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网格员的培训和管理,充分发挥西套、梨花园以及雷窝等护林防火检查站作用,严格火源管控,增强防扑救力量、装备物资,确保森林“零火情”。三是做好直管公房管理,推进定期巡查,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公房居住安全。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5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2772.79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6.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5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0万元,农林水支出60.6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50.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66万元。
二、关于2025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收入预算2772.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72.79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72.79万元,占100%,比2024年预算增加17.81万元,增长0.65%,增长原因主要是本年度人员增加,相关人员经费及配套费用增加。
三、关于2025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支出预算2772.79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7.81万元,增长0.65%,增长原因主要是本年度人员增加,相关人员经费及配套费用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781.92万元,占64.26%,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项目支出990.87万元,占35.74%,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补事业单位、八公山林场、苗圃人员及生产性支出,自然资源和林业的各项工作开展。
四、关于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772.79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72.79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772.79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1万元,占0.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6.84万元,占38.11%;卫生健康支出56.50万元,占2.04%;节能环保支出2.00万元,占0.07%;农林水支出60.60万元,占2.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50.98万元,占52.33%;住房保障支出129.66万元,占4.68%。
五、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72.79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7.81万元,增长0.65%,主要原因:本年度人员增加,相关人员经费及配套费用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1万元,占0.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6.84万元,占38.11%;卫生健康支出56.50万元,占2.04%;节能环保支出2.00万元,占0.07%;农林水支出60.60万元,占2.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50.98万元,占52.33%;住房保障支出129.66万元,占4.68%。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2025年预算16.21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63 万元,增长28.85%,增长原因主要是本年度人员增加,工会支出预算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172.8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5.17 万元,增加3.08%,增长原因主要是本年度人员增加,缴费基数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86.4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58 万元,增加3.08%,增长原因主要是本年度人员增加,缴费基数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企业改革补助(款)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项)2025年预算792.38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7.04 万元,减少2.11%,减少原因是将厉行节俭,工作经费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5.1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21 万元,4.23%,增长原因主要是本年度人员增加,缴费基数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8.01万元,减少0.59万元,减少6.84%,减少原因是行政人员减少,缴费基数降低。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48.49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23 万元,增加4.82%,增加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缴费基数增加。
8.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2025年预算2.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3万元,减少60%,减少原因是将厉行节俭,工作经费减少。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25年预算53.60万元,与2024年预算无变动。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2025年预算7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万元,增加16.67%,增加原因预计本年度林业工作增加,增加相应工作经费。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为455.0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31.12 万元,减少6.40%,增原因行政人员减少,工作经费减少。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为995.9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60.48 万元,增加6.47%,增加原因本年度人员增加,增加相应工作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129.66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88 万元,增加3.08%,增长原因主要是本年度人员增加,缴费基数增加。
六、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81.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37.73万元,公用经费144.18万元。
(一)人员经费1637.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44.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他对企业补助、其他支出等。
七、关于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5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990.87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37.63万元,减少3.66%,减少原因主要是将厉行节俭,工作经费减少。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990.8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990.87万元)。
十、关于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支出21.9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8.1万元,减少27%,减少原因主要是将厉行节俭,工作经费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1.9万元,占100.00%。
十一、关于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十二、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6.55万元,与2024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46.55万元,与2024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6.55万元,与2024年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0万元,与2024年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寿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寿办发〔2015〕2号)规定。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八公山林场、苗圃等人员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0名自收自支人员、林场47名在职职工和11名提前离岗职工的经费及生产性费用支出、苗圃职工工资及经营费用。
(2)立项依据。寿政秘﹝2017﹞365号、寿﹝2016﹞99号、寿政办2022﹝12﹞号、皖人社秘﹝2018﹞113号。
(3)实施主体。八公山林场、寿县苗圃、自然资源执法大队
(4)起止时间。2025.01.01-2025.12.31
(5)项目内容。八公山人员和运转经费,生产经营费用根据《中共寿县县委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寿县八公山林场改革实施法案)的通知》(寿9(2016)99号)及《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寿县八公山林场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寿政秘(2017)365号)文件要求,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决定,现将八公山林场47名在职职工和11名提前离岗职工2022年财政预算经费以及生产经营费用测算上报。苗圃事业运行费53.6万元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大队,收储中心等顶部人员经费72万元。
(6)年度预算安排。917.98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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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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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八公山林场、苗圃等人员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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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及代码 |
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59001 |
实施单位 |
八公山林场、寿县苗圃、自然资源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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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预算 |
项目期 |
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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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917.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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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917.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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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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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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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八公山人员和运转经费,生产经营费用根据《中共寿县县委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寿县八公山林场改革实施法案)的通知》(寿9(2016)99号)及《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寿县八公山林场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寿政秘(2017)365号)文件要求,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决定,现将八公山林场47名在职职工和11名提前离岗职工2022年财政预算经费以及生产经营费用测算上报。苗圃事业运行费53.6万元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大队,收储中心等顶部人员经费7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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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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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在职人数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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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离岗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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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完成工作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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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时效指标 |
按时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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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成本指标 |
917.9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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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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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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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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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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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满意度: |
满意 |
2.“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执法监察工作经费,增减挂工作经费,征迁所工作经费,规划管理办公经费
(2)立项依据。《安徽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办法》《关于设立寿县收购发展中心和寿县征地拆迁事务所的批复》寿编字(2002)6号,建设增减挂钩项目工作经费依据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27#。
(3)实施主体。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起止时间。2025.01.01-2025.12.31
(5)项目内容。定补人员经费,执法监察工作经费,增减挂工作经费,征迁所工作经费,规划管理办公经费。
(6)年度预算安排。72.89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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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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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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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及代码 |
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59001 |
实施单位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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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预算 |
项目期 |
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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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7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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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7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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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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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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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2024年申请县财政预算安排部门项目资金25万元,其中包括森林防火工作经费,野生动物保护经费,林长制工作经费,2024年申请下县财政安排资金:土地监察大队收储中心等定补人员经费,执法监察工作经费,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经费,征迁所人员及公用经费,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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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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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森林防火工作经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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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保护经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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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制工作经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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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挂工作经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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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迁所工作经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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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察工作经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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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工作经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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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质量合格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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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及时完成工作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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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公车运行 |
2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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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费 |
2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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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
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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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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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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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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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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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满意度: |
满意 |
(二)机关运行经费。
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4.1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2.27万元,增长9.3%,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会经费增加,事业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2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5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90.87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或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除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反映县财政局用于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根据部门预算实际对重要的支出功能科目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