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商品房过户需要带哪些证件?
我局回复如下: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1)不动产权属证书;
(2)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3)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4)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姓 名:
联系方式:
*内 容: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