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回应】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信箱回复

发布时间:2024-11-22 15:14信息来源: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网友咨询: 商品房过户需要带哪些证件?


我局回复如下: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1)不动产权属证书;

2)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3)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4)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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