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寿县县级项目支出预算公开评审公示(2024年林长制林业提升行动奖补资金)
根据预算编制方案,现对2025年度部门预算项目资金安排情况及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公示。
一、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林长制林业提升行动奖补资金。
资金安排:对2019-2024年造林需财政补助面积8630亩,创建绿美城镇2个、绿美村庄6个;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奖补资金支出:700万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1、《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林业增绿补绿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寿政办〔2019〕6号)规定:2019-2021年, 1.流转耕地或在非耕地上连片造林100亩以下(含100亩)的,每亩补助按上级财政补助标准执行。2.流转耕地连片造林101亩—500亩(含500亩)的,每亩补助500元(含上级补助资金),连续补助3年;5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500元(含上级补助资金),连续补助6年。3.流转耕地建设森林长廊和营造围村片林的,每亩补助700元(含上级补助资金),连续补助6年。4.每创建1个省级森林村庄,在市级补助基础上,县级一次性再补助10万元,每创建1个省级森林城镇,在市级补助基础上,县级一次性再补助20万元。5、新增林荫大道按成片林补助。每亩补助500元,连续补助3年。6、每创建1个县级花园式单位,一次性补助1万元。
2、《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寿办发〔2022〕5号)规定:2022-2025年,1、对“非耕地”连片造林,50亩以下(含50亩)的,每亩补助按上级财政补助标准300元执行。2、51亩—200亩(含200亩)的,每亩补助500元,连续补助3年。3、201亩以上的,每亩补助500元,连续补助6年;4、营造村片林的,每亩补助700元,连续补助6年;5、新增林荫大道按成片林补助,每亩补助500元,连续补助3年;6、农田林网建设工程符合造林奖补标准的,每亩补助500元,连续补助3年;7、每创建1个省级森林城镇,在市级财政补助20万元基础上,县级财政一次性再补助20万元;8、每创建1个省级森林村庄,在市级财政补助10万元基础上,县级财政一次性再补助10万元。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日起7日内书面实名提出。联系电话:3121283。
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