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寿县刘岗镇古堆岗北建筑用砂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等有关规定,《安徽省寿县刘岗镇古堆岗北建筑用砂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通过审查,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8日。公示期内如对该审查情况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话(传真):0554-4990034
邮 箱:406731486@qq.com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