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规划】关于《寿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解读
为加强全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统筹推动我县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高矿产资源对寿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与保障能力,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技术单位编制完成了《寿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公开发布,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规划编制背景及编制依据
矿产资源规划是我县“十四五”期间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行动纲领,是落实、细化上级规划目标任务、规划布局及依法履行矿产资源管理职责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等规定,按照《寿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淮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规划要求,同时结合我县相关行业和部门规划,编制《寿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二、规划目的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为了进一步调整优化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布局,推动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落实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相关内容,从寿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资源特点出发,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要求,全面分解、细化、落实上级规划部署要求,对本级依法审批管理和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授权审批管理矿种的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做出具体安排。引导、规范区内矿业活动。本着规模开发,集约节约利用原则,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目标。
三、规划编制过程
依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等要求,启动《规划》编制工作。《规划》(草案)编制完成后,征求了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等单位意见,在局网站发布公告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规划》于2023年3月通过了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技术性审查,2023年4月经县政府同意上报审批,2023年5月获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复。2023年11月经县政府同意,予以发布实施。
四、总体目标
规划期内,创新地质找矿工作机制,调动各方面地质找矿积极性,引导社会勘查资金投入。
进一步稳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强度。规划期内,合理调控开发总量和采矿权数量,投放2个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提高建筑用砂石矿的资源供应能力,增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规模化开采程度。
五、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1份、附表3张、规划附图2张、编制说明1份、专题研究报告1份、规划数据库1个。
(二)规划内容
规划文本包含六章十六节内容。
1.《规划》分析总结了我县在“十三五”期间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主要是响应环保督察要求,关闭了全县砖瓦用粘土矿山和紫金石矿山,分析了县域内资源赋存情况、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利用现状及存在问题;
2.《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至2025年底,全县矿石新增资源量,砂石矿年开采量控制量的预期性指标。《规划》落实分解上级规划中关于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矿产勘查、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矿业发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部署,划定寿县刘岗镇建筑用砂岩矿集中开采区,在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永久基本农田等政策管控要求的前提下设置2个规划开采区块。
六、创新举措
1、持续推进矿业结构优化,实现转型升级的目标;持续加强和谐矿区建设,大力推进绿色矿业发展,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基本实现“环境友好型”矿业发展目标。
2、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矿政管理的透明度、简化矿政审批手续,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平台、综合监管平台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矿业权审批事项“一网通办”,提升矿政服务能力。
七、保障措施
一是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管理的领导责任制度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二是完善《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总结《规划》实施的成效,分析《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三是强调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刚性,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四是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管理。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和矿产资源储量的动态监督管理制度,严格实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部门: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科室:矿产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
联系人:田友山
联系电话:0554-4036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