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合 计 |
56.55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10.0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46.55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46.55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
二、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6.5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2.05万元,下降61.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46.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保持不变。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寿县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6〕29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1.1万元,下降67.85%,下降原因主要是厉行节俭,缩减三公经费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寿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寿办发〔2015〕2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46.5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0.95万元,下降60.3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6.5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0.95万元,下降31.04%,下降原因主要是厉行节俭,缩减三公经费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50万元,主要为其他资金(单位自筹),与上年预算持平。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