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级批准,我县县城规划区于2022年下半年启动了寿春镇寿滨杨圩、油坊、老圩、小洼、刘圩等村民组和八公山乡团结组集体土地房屋拆迁项目,约有200户选择了货币化拆迁安置,需支付7000万元安置补偿费。现对7000万元补偿资金进行公示。
特此公示。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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