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1 16:03信息来源: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依据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2022)皖0422799之三执行裁定书、(2022)皖0422执799之三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被执行人宋庆新、胡明莉名下位于安徽省寿县寿春镇天玺国际城16号楼1504室的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在买受人高健名下,上述不动产所有权自本判决书送达申请执行人时起转移。同时,将宋庆新、胡明莉名下位于安徽省寿县寿春镇寿春镇天玺国际城16号楼1504室的不动产证号为皖(2019)寿县不动产证明第0010961号的他项权证证书予以注销。我中心将依法予以办理转移登记。

 

 

 

寿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中心

20221121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