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财政事务管理股
乡村财政事务管理股。承担乡镇财政预算和相关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指导全县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拟订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制度和办法,指导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指导、监督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一卡通”发放。拟订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和配套措施办法。
股室负责人:方红燕(股长)
办公地点:寿县国投大厦四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节假日休息。
办公电话:0554-4026697 传真:0554-4033740 邮编:23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