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7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6 00:00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综改〔2017〕1号  

                 寿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7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县积极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合力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乡镇、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当前,随着国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以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具体部署,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和规范性,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做好2017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布署下,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部门牵头负责,扶贫、发改、规划、交通、农业、水利等有关部门协调推进、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实施。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强化政策宣传,开展业务培训,完善制度措施,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持规范管理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业已出台的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规范管理。

   (一)项目安排。要坚持普惠原则,以农民共同需求为导向,以农民普遍受益为目标,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着重解决村内道路、村内小型水利设施、村内环卫设施、村容美化亮化、村内公共场所、村民认为需要的其他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等农民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既要防止搞平均分配,又要防止项目过度集中。为保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项目建设效果,在总结上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做法的基础上,各乡镇要结合本乡镇实际,认真谋化2017年奖补项目,奖补项目实施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村级一事一议工作开展较好、工作基础扎实,群众积极性高,实施的项目符合村镇规划且在村(组)“一事一议”2015-2017年规划项目库内;2.每个行政村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申报必须按规定时间完成;3.项目的实施未增加村级负债未增加农民负担;4.项目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投标,项目实施过程要严把工程质量,有条件的乡镇要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全程负责;5.项目完工要通过村、乡镇验收合格且必须在10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审计,当年项目资金必须在会计年度内使用完毕,否则资金收归财政;6.项目实施村按农村人口每人每年筹资不超过15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坚持“筹补结合、不筹不补”的原则,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村(组),参与筹资人数不低于村(组)居民的70%。

     今年县综改办根据农业人口数按年人均30元标准落实奖补资金,对不能严格按照政策实施一事一议建设项目的村,乡镇政府可以将资金调剂到重点村,但重点村资金规模按农业人口年人均不得超过70元。结合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发挥财政政策统筹、资金聚合作用,进一步加大贫困村、贫困人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支持力度,全县72个贫困村在正常财政奖补标准基础上,每村增加财政奖补资金10万元,现有贫困行政村财政奖补项目必须全覆盖。全县当年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行政村要达到行政村总数的70%以上。

    (二)项目审批。要严格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流程,做到手续齐全、有据可查。要严格按照《寿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操作工作规程》(综改办〔2014〕35号)等文件规定编报项目申报材料。乡镇要组织有关站、所和包村干部对村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有效性、合规性、科学性等进行审核,同时乡镇分管领导及包村干部和财政所长、分局长,要深入所有项目申报村,用GPS等测量工具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实地察看和测量,编实工程预算。要充分利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平台,合理确定奖补项目工程预算的浮动比例,确保奖补项目能够按照中标资金总额实施到位。要注重吸引和整合其他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重点支持对路、渠等进行硬化的项目,渠道清淤、砂石路修建等难以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和跨村实施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审批,确保项目建成后发挥长久效益。经乡镇审核报送的较大项目,县综改办将及时会同财政、农业、交通、林业、水利等部门进行集中会审立项,并将集中会审通过后的项目报县政府批准。今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村申报乡镇初审”必须在3月底前完成并上报县综改办,申报项目资料中必须有县农委筹资批复文件,县综改办3月底前批复下达乡镇。

   (三)项目招标。要严格按照招投标管理规定,招标确定施工单位,明确施工方、管理方的责任权利义务。要严格按照寿县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寿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简易操作暂行办法的决定》(寿政〔2014〕27号)文件要求,严格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概算造价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项目必须进入县级招投标中心,按程序立项,统一实施公开招投标,估算费用在3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乡镇政府统一组织招标,要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人资质条件、确定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保证金、定标方法等内容,依法组织评审,公示评审结果,并做好资料的收集归档。有条件的乡镇对同类项目可以进行打梱招标,县综改办负责监督和指导。对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一律不得参与竞标,项目所在村组干部,不得参与工程的竞标和施工。

   (四)项目管理。要积极引导村民代表参与项目监督,落实公开公示、项目审计和验收制度,做到竣工验收和审计全覆盖。要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乡镇包村干部监管涉农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寿政办秘〔2014〕121号)文件规定,村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规划、招投标、公示、实施、验收、决算等环节,包村干部应全程参与,并在相关资料上签字确认。要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小组作用,全程记录和监督项目实施过程,要制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竣工后,乡镇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县综改办根据情况将组织相关人员对较大的项目进行抽查验收。对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验收不合格的,要责令限期改正,直到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兑付财政奖补资金和筹集资金。所有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必须通过当年县审计部门认可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工程审计报告,经审核合格方可进行奖补项目资金清算。

   (五)项目资金管理。要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按照政策规定进行一事一议筹资,各乡镇要认真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发展。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村(组),参与筹资人数不低于村(组)居民的70%,筹集资金时必须开据专用票据。村集体有收入的,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可作为农民筹资,纳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畴,严禁虚假筹资。提倡有条件的乡镇财政加大奖补资金投入,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和社会各界捐赠。要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筹资范围和限额标准规定,防止擅自提高农民筹资标准,或以自愿以资代劳等名义变相加重农民负担,同时,要量力而行,不得增加村级负债。 村民筹资、社会捐赠、村集体投入等村级自筹资金,要按照有关规定纳入国库统一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要严格按照《寿县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办理项目资金拨付、结算兑付,切实保障资金安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六)项目实施。各乡镇要有序组织项目实施,加强监督检查。6-9月份乡镇、村要按计划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加强跟踪检查和审计监督,确保项目积极稳妥推进,提高群众满意度。项目竣工后乡镇要及时组织验收,并投入运行。10月底前,乡镇项目基础资料的整理归档、资金结算、自评工作必须完成。11月上旬,县综改办将组织实施对乡镇的年度工作进行绩效考评。

   (七)信息化建设。要切实加强农村综合改革信息管理系统的运用,2016年底省财政厅开展了“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完善了系统功能,系统升级后,全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国家美丽乡村建设月度报表将通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上报。县财政局、各乡镇要及时做好数据录入,业务培训和运行维护工作,各乡镇要明确专人,落实责任,对项目的议事、申报、招投标、监管、验收、资金兑付、项目管护等,要做到及时录入、及时更新,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要加强信息系统的日常使用管理,切实提升数据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全面、准确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和建设成果,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村综合改革信息化工作水平。按照上级要求,各乡镇3月底前完成相关数据录入工作,2017年农村综合改革信息化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八)项目管护。要建立项目管护长效机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强化已建成项目管护工作,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标准、管护方式,落实管护资金,创新管护机制,建立责任明确、措施有力的村级公益设施管护制度。在县财政安排的管护资金基础上,各乡镇也要安排一定资金,加大项目管护资金投入,开展日常管护,确保项目长久发挥效益。

   (九)绩效评价。县综改办按照《安徽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绩效考评暂行办法》要求,对乡镇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情况绩效评价,坚持奖优罚劣的原则,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分配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依据。对绩效评价好的乡镇,在下一年度中适当给予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的奖励。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绩效考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1.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加重农民负担;2.截留挪用财政奖补资金,虚报项目套取财政奖补资金的;3.项目资金不落实形成新的村级债务的;4.因政策落实不到位、操作程序不规范,引发群访事件等不良社会影响的。对绩效评价差的乡镇除责令限期整改外,将根据整改情况相应扣减下一年度财政奖补项目资金。2017年,县综改办将会同有关部门,选择3-4个乡镇不低于10个奖补项目,对奖补资金使用效益进行综合绩效评价。严格实行淘汰退出机制,乡镇每年要根据综合考评结果,淘汰退出1-3个末位村,被淘汰退出村两年内不得申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三、健全工作机制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点多面广,政策性强、要求高、任务重。财政部门要履行牵头责任,会同扶贫、农业、审计等相关部门合力推进,进一步健全完善县、乡、村联动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任务。

  1. 抓紧部署今年工作。各乡镇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寻求对策,主动改进。要尽早尽快部署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做到早谋划、早安排、早实施、早验收、早清算。
  2. 强化乡镇责任。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乡镇是关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初审,组织实施、质量监管、竣工验收、资金清算、档案管理等主要工作都集中在乡镇,任务重,责任大。乡镇要把此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落实,办公室人员要全力抓,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工作调度,完善考核措施,强化指导督查,确保上下联动、规范操作、整体推进。
  3. 夯实基础工作。建立完善各项日常管理制度,提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加强信息和报表报送工作。乡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月报表和农村综合改革信息要于次月3日前上报县综改办,汇总后上报省市,针对工作开展情况及好的做法,要及时上报信息,各乡镇每月信息报送不低于1篇。二是加强档案管理。乡镇要按照“一项一档”要求,将申报、验收、报账等相关原始资料汇总归档,对财政奖补项目“前、中、后、标志牌”四张照片要归集完整,规范管理。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有利时机,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全面提升农民群众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知晓度。四是开展业务培训。各乡镇财政所(分局)要分级、分层次组织开展培训,把政策讲清、讲准、讲透,让基层干部和实际操作人员能够正确理解,规范操作。四是加强工作督查和绩效考评,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水平。
  4. 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各乡镇要充实人员,明确专人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同时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为政策宣传、检查验收、考核评比、业务培训等方面提供资金保障。

    2017年要全面梳理工作的成绩和问题,对于工作中好的做法,要继续保持并形成长效机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分析原因,举一反三,整改落实。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厘清工作思路,压实工作责任,确保2017年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抄送:淮南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

    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寿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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