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寿县2019年第一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9-24 00:00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关于寿县2019年第一次预算

调整方案的报告

——在9月24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寿县财政局局长  赵成凤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第一次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2019年县级预算方案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县财政部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牢牢把握“南工北旅生态县”发展目标,以建设高质量财政保障体系为目标,更新观念,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多措并举组织财政收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但在预算执行中,财政预算收支发生了一些变化。收入方面一是通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在年初预算编制的基础上,省财政陆续下达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7309万元,其中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资金25242万元、“老字号”群体相关补助提标资金703万元、产粮大县奖励资金2999万元(常规产粮资金500万元、超级产粮资金2499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资金1192万元(含生态护林员285万元)、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162万元、新增均衡性转移支付7011万元;二是积极争取债券发行资金,省下达我县2019年新增非标专项债券20000万元。是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按照我国政府和世界银行签订的《贷款协定》,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分别与县政府签订转贷协议,转贷我县世界银行贷款总金额2460万美元,其中:世行贷款安徽农村公路提升改造项目2000万美元、世行贷款中国医疗卫生改革促进项目460万美元。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已下达资金871万元。根据《预算法》及相关规定,县级财政部门根据省市财政下达的资金,提出资金分配建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县政府同意后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一、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一)公共预算收入调整

2019年第一次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方案如下:县第十七届人代会第三次会议上批准预算收入总计550055万元,今年以来新增财力性收入38180万元,调整增加38180万元,2019年预算收入总计调整为588235万元。

(二)公共预算支出调整

根据上级收入增加情况,相应调整增加支出事项,拟将财政支出由年初预算550055万元调整为588235万元,调增38180万元。主要调整项目如下:

一是用于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方面25242万元。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的意见》(皖发〔2017〕39号)、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别山等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39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财政支持保障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的实施意见》(财预〔2018〕67号)、《安徽省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8〕440号)等文件规定,经第39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和第25次县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安排用于我县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领域,分别是:基层基本医疗卫生项目3830万元、基层基本社会服务项目1500万元、基本公共教育项目1000万元、基层基本体育项目1600万元、基层基本公共文化项目1500万元、基层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570万元、民生工程县级配套项目15242万元(健康脱贫兜底“351”及“180”工程和困难人员救助工程暨困难职工帮扶等两个大类民生工程项目)。

二是用于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基本支出方面11782万元。此次下达的老字号群体相关补助提标、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重点生态功能区资金等,县财政年初编制预算时都已相应安排到位,根据县财政执行情况,将统筹安排用于亟需资金领域,其中用于一次性工作奖励支出4848万元,民生工程县级配套支出6934万元。

三是用于生态护林员补助285万元。

四是用于医疗卫生改革促进项目871万元。项目于2017年开始实施,执行期为5年,关账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三)平衡情况

根据预算调整增加的资金来源和资金建议安排情况,本次预算调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

2019年第一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方案如下:县第十七届人代会第三次会议上批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30834万元。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下达我县2019年新增非标专项债券等20000万元,调整增加20000万元,2019年预算收入总计调整为25083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

根据债券收入增加情况,相应调整增加支出事项,拟将财政支出由年初预算230834万元调整为250834万元,调增20000万元。按照省厅财债〔2019〕752号文件规定,2019年新增债券使用,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重点用于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污染防治、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农村公路等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重大铁路项目、重大水利工程、城镇基础设施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省财政厅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主要调整项目用于淮河行蓄洪区居民迁建项目20000万元。

(三)平衡情况

根据预算调整增加的资金来源和资金建议安排情况,本次预算调整收支平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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