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财政局(国资委)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06-05 00:00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寿县财政局(国资委)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寿县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方案》(寿政办〔2016〕31号),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

(一)主要职能

寿县财政局(国资委)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县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和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县与乡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2、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财政决算情况;管理和监督全县各项财政收支,负责财政资金的调度和拨款;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审查汇编财务收支计划和决算。
  3、管理和监督有关项目投资、科技、环保等基金并办理资金拨付;参与研究制定我县贯彻国家重要商品流通领域的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意见;管理和拨补重要商品储备补贴资金和其他政策性补贴资金。
  4、管理和监督全县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城市住房支出和土地出让支出;参与投资、劳动工资、物价、经贸、科教、住房、土地、医疗、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改革;管理全县预算外资金和负责财政专户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监督全县彩票发行。
  5、负责全县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拟订乡镇财政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编制全县乡镇财政年度预决算工作;负责全县惠民补贴资金管理和“一卡通”打卡发放工作,制定督查、评价等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检查和绩效评价;负责全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对乡镇预算资金、补贴类资金、项目类资金和村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负责村级保障资金等专项资金的审核拨付;负责管理县级财政支农资金;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和财务管理。
  6、监督和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贯彻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违反会计法规的个人和单位实施行政处罚;依法严格执行会计从业资格制度;负责代理记账机构工作;协助指导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业务。
  7、负责全县国债管理工作和地方证券、金融、保险等机构的财务监管工作;管理世界银行贷款、外国政府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日本国际协力银行贷款;负责涉外企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党政机关外事经费和财政预算内非贸易性外汇。
  8、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9、受县政府委托,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的职责,拟订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对所监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参与指导国有企业的改革和重组;依法指导全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寿县财政局预算包括:本级、局属单位及乡镇财政所预算。

二、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寿县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寿县财政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2310.5万元。

(二)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寿县财政局2018年收入预算231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10.5万元,占100%。

(三)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寿县财政局2018年支出预算2310.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8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03.6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7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3.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732.5万元,项目支出578万元。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寿县财政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10.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10.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8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6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7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3.4万元。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寿县财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10.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57万元,主要是本单位退休人员经费纳入社会养老保险发放。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85.8万元,占85.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6万元,占4.4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77.7万元,占3.36%;住房保障支出143.4万元,占6.21%。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1985.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休人员支出(项)事务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休人员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95.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基本医疗保险(项)事务77.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143.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寿县财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32.5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51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9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2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生活补助。

(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寿县财政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无增减变化。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本单位已实行公车改革,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寿县财政局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3.5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寿县财政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寿县财政局共有国有资产4149.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07.5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58.02%;固定资产1742.0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1.98%;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新增123.3万元国有资产。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寿县财政局部门履职类项目均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78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资金:指财政部门从财政专户拨付给预算单位的资金。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事业基金”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机关及参公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表:寿县财政局2018年预算公开参考表式_(部门用)


附件:寿县财政局2018年预算公开参考表式 (部门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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