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寿县政协第十七届四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答复函
梁昌威委员:
您在县政协第十七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全面提升安徽第一面党旗纪念园外部宣传氛围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县财政高度重视小甸党校建设,2023年统筹相关资金2015万元支持小甸党校建设。按照县与乡镇财政事权划分及县乡财政体制有关规定,纪念园外部宣传相关支出属于乡镇政府并由乡镇政府组织实施的财政事权,原则上由乡镇承担支出责任。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我局将积极指导乡镇做好财政预算编制工作,要求乡镇将纪念园外部宣传相关经费列入乡镇年度预算。
办复类别:C类
联系电话:0554-4022137
联 系 人:金永操
寿县财政局
2025年5月23日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