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全县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在2024年10月29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寿县财政局局长 李大庆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寿县县委关于建立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有关要求,受县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作2023年度全县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请予审议。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总体情况
2023年度,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我县逐步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资产监管体系,不断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创新,国有企业监督成效显著增强,国有企业整体实力和资产运营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一)国有企业管理情况。2023年末,全县在册县属国有(非金融)企业总数117户,其中:正常经营企业65户(包括:一级企业29户、二级企业30户、三级企业6户),非正常经营企业52户。
(二)国有企业财务状况。
1.正常经营企业县内国有资源和垄断性特种经营权。
2023年末,65户正常经营企业,总资产489.83亿元(其中:固定资产16.84亿元;土地使用权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218.79亿元;在建工程79.48亿元;存货及预付款90.66亿元;其他应收款48.54亿元;货币资金28.57亿元;其他流动资产6.95亿元),较上年正常经营企业总资产371.55亿元,增加118.28亿元,增长31.83%。总负债253.14亿元(其中:长期负债100.02亿元;流动负债153.12亿元),较上年正常经营企业总负债170.5亿元,增加82.64亿元(其中:长期负债即融资借款增加61.155亿元;流动负债即结算性往来增加21.485亿元),增长48.47%。所有者权益总计236.69亿元(其中:实收资本58.59亿元;资本公积171.72亿元;其他所有者权益包括提取的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6.38亿元),较上年正常经营企业所有者权益总和201.05亿元,增加35.64亿元,增长17.72%。
2.2023年生产经营及利税情况。
(1)经营收入情况。65户正常经营县属国有(非金融)企业,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41亿元,较上年正常经营企业营业收入9.84亿元,减少0.43亿元,下降4.37%,主要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营收较上年有所下降。
(2)实现利润情况。65户正常经营县属国有(非金融)企业,2023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1786.06万元(其中:净利润8942.15万元),较上年正常经营企业利润总额9081.58万元,增加2704.48万元,增长29.78%。
(3)上缴税费情况。65户正常经营县属国有(非金融)企业,2023年度上缴税费14148.93万元,较上年正常经营企业上缴税费8050.19万元,增加6098.74万元,增长75.76%。
(4)上交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情况。2023年入库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300万元,与上年收入相同。
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主要特点及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筑根基、激活力。一是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全面落实县属国有企业“党建入章”“第一议题”等制度改革,推动县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制度化、规范化议事决策,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国有企业重要人事、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等事项,县属国有企业党组织“领航掌舵”作用不断凸显。2023年引领寿控集团、县交发公司和新桥投资公司建立完善了“三重一大”内部决策实施办法、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党组织前置研究事项清单等制度规范,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党组织在公司运营中行权履职的方式。二是压实党建工作责任。要求县属企业从企业党组织、企业党组织书记、企业班子成员、企业党支部书记、普通党员五个方面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落实党建责任。三是深入推进县属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对企业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大查处问责力度,促进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保障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加强战略规划,抓重点、谋全局。2023年,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谋划和推动国企改革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国企改革工作。二是确立改革目标,明确工作方向,出台了《中共寿县县委 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直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寿〔2023〕75号),从战略角度,规划县直属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方法和主要目标,推动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走深走实,将逐步建立起更加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治理结构优化、经营机制转换、创新能力提升、发展质量提高的目标,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提供有力支撑。
(三)加大工作力度,抓落实、重成果。按照《中共寿县县委 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直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县委组织部、县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围绕县直属企业改革实施意见,细化改革任务,狠抓工作落实,成效显著。一是成立中共寿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作用,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作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企业贯彻执行。二是组建“安徽寿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整合寿县国有资产管理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基础上,完善现代企业组织架构,理顺产权关系,扩大经营业态,推动企业做大做强。三是加强班子建设,县委将县直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主要指企业党组织书记、党组织副书记、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及需要由县委研究确定的二级子公司负责人,列为县委管理,选优配强寿控集团公司、县交发公司、寿粮集团公司和县信达担保公司班子。
(四)制定相关制度,抓监管、促发展。一是印发《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寿政办〔2023〕7号),明确了“企业负责人管理”“企业重大事项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法律责任”等规定,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了依据。二是印发《寿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寿县县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寿国资〔2023〕49号),明确了“投资管理”“融资管理”“风险管理”“责任追究”等规定,为规范企业投融资管理,防范经营风险提供了依据。三是印发《寿县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寿国资〔2023〕17号),明确了“企业融资”“债务风控”“违规行为”等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约束机制。通过以上配套文件和以前年度制定的有关文件的制定和实施,进一步加强企业运营监管,确保改革预期目标的实现。
(五)加快资源整合,促融合、增实力。一是将楚都商城中心楼、原妇幼保健院办公楼、原劳动服务公司、水利宾馆、老博物馆、西街电影院等资产移交给寿控集团公司;二是将寿县古塘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划转寿控集团公司;三是推动县交发公司提质增效和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吸收兼并寿县汽车运输公司(由六安市汽车运输总公司移交),壮大企业资产规模,促进我县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四是将孟家湖整治工程项目所涉及的砂料资产注入新桥投资公司。通过上述一系列资产划转与整合,有效壮大县属国有企业的资产规模,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进一步提升企业的融资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六)聚焦工作重点,扩融资、稳投资。2023年县属国有企业站稳政治立场、立足功能定位,促进国有资本向重要产业、重点设施以及民生事业等方面倾斜,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一是寿控集团公司多渠道筹措资金,通过项目融资、续贷、展期等多种方式开展融资工作,融资到位资金23.679亿元,融资项目11个(其中:土地增减挂及复垦项目4.18亿元、土地整治一期项目6亿元、北部片区综合治理项目5亿元、两强一增项目0.5亿元、东门湿地游园项目1.3亿元、空港时代新城0.59亿元、明珠上苑1.95亿元、区域供水专项债1.48亿元、中小企业创业园项目2亿元、流动资金贷款0.6亿元、洪小河项目0.079亿元)。二是县交发公司2023年共融资8.5亿元,融资项目3个(其中:S1寿县段发行专项债6.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1.6亿元、寿县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融资0.4亿元)。三是新桥投资公司2023年完成融资总额28.976亿元,融资项目11个(其中:汽车零配件产业园一期0.08亿元、科创产业园项目0.316亿元、乡村振兴土地整治项目(二期)3.2亿元、城市更新二期项目7.88亿元、低效土地再利用项目5.5亿元、锦绣观棠土地抵押流动贷款0.4亿元、寿县洪小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3亿元、寿县南部片区土地综合治理项目(一期)4亿元、科创二期项目0.6亿元、城市更新三期项目2亿元、寿县新桥淮风雅居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2亿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县属国有企业发展质效不够优。从资产规模、营业总收入、利润、资产结构等指标来看,存在基础设施类非经营性资产占比较高、优质经营性资产占比较低,政府性项目较多、经营性项目较少、造血能力较弱,经营性收益不足、现金流较差等问题。
(二)资产资源盘活利用不够高。部分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未解决,少数破产改制企业遗留资产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如:原寿春镇麻纺厂因土地问题资产长期闲置、原寿春水泥厂因八公山风景区规划问题长期闲置等。部分垄断性资产和资源没有充分利用。如公安等部门的保安、驾考、汽车检测特种经营权;国有、集体水面承包;特许经营广告权开发等。
(三)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发展有差距。我县大部分国有企业存在净资产总量偏少、长期经营并稳定盈利的业务不多、懂经营善管理会融资人才缺乏等,经营思路还停留在原来单体企业的经营思维,对如何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开展系统的投融资运作,通过国资运作支撑寿县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上位规划落地上有差距。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一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作出的深化县直属企业改革决策部署,按照《寿州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工作方案》(办〔2024〕3号),成立寿州粮食(集团)有限公司,推动粮食仓储企业改革走深走实。二是整合“寿县寿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产及人员到寿控集团,做大做强物业管理产业;整合“寿县机关服务中心文印服务中心”和“寿县城投大厦文印服务中心”资产及人员到寿控集团,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产业;通过国有企业资产重组、无偿划转等方式,将优质资源向优势企业和主导企业集中,提升资源配置效益,着力打造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的龙头骨干企业。
(二)进一步盘活闲置资产资源。一是开展重点资产资源清查,重点关注土地资源、旅游资源、矿产资源以及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等,盘活存量,激活增量。二是盘活闲置资产。对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房产、土地,由县政府专班强力推进,对能够重新规划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依规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规划后,通过挂牌出让方式,由县属国有企业参与摘牌,用于企业经营开发。对不能重新规划的,将资产依法依规划拨给县属国有企业,增加县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三是整合县内国有资源和垄断性特种经营权。将县内国有资源和垄断性特种经营权整合到寿控集团进行公司化运营管理,拓展经营渠道和收入。四是将交通部门所属的停车场、高铁配建汽车客运站等经营性资产依法依规划转县交发公司运营。
(三)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发展。一是持续改善拓展经营业务。发挥国有企业在政策资源、市场资源、项目资源等方面的优势,拓展文旅、物业和供应链业务项目。二是持续优化国有企业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议事规则和权责清单,加快构建较完备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三是加强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采用“走出去”“引进来”方式,配强配优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培养吸纳一批企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