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财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2024年工作打算
2023年,财政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及县委工作要求,按照县政府工作安排,严格执行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财力,保障县委县政府重大项目资金需求,着力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保持了全县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一、2023年全年财政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92亿元,增长3.57%。非税占比46.52%,较2022年下降11.5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8.5亿元,增长0.63%。十三大类民生支出69.8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9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4.68亿元(含计提教育和农田水利资金1.31亿元、土地出让上入省级分享2%部分0.37亿元),占预算69.16%,增长16.61%。政府性基金支出(不含专项债券)完成29.43亿元,占预算82.49%,增长16.2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300万元,占预算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459万元,占预算35.3%。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6319万元,增长44.8%;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45655万元,增长17.1%,本年收支结余40664万元。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预算收支管理,实现财政平稳运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各类资金,增强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财力保障。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汇报,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58.4亿元、债券资金41.1亿元,有力保障全县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加强资金统筹,全面盘活用好各类存量资金7.28亿元,用于教育、乡村振兴等亟需领域。正视困难和挑战,积极主动作为,全力抓好财政收入征管调度,财政收入继续保持正增长。将乡村振兴、教育、科技、债券和直达资金等重要指标纳入监控范围,通过采取大数据比对,进一步提高支出的均衡性、科学性。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保持只减不增,紧紧兜牢“三保”底线,把有限的资金全部用在“刀刃上”。落实审计整改责任,成立往来款项清理领导小组,制定《寿县财政局暂付性款项和暂存性款项清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累计清理消化暂付款项4.81亿元、暂存款项3.17亿元,清理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强化政策加力提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是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服务“双招双引”工作,持续落实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坚持应减尽减、应缓尽缓,累计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5561万元,落实组合式减税降费5.1亿元。二是多措并举支持企业发展。安排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7000万元、“互联网+”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原电子商务发展资金)1000万元,支持企业物流补贴、技术创新等。强化科技人才赋能,投入资金2000万元,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人才引进。通过“免申即享”平台,加快涉企资金拨付,完成168家企业1793万元资金兑付工作。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组织开展6场政银企对接活动,发挥续贷过桥资金扶持作用,与9家银行建立合作关系,着力解决企业续贷资金难题。发挥政府融资担保职能,为1540户中小企业、农户提供担保10.46亿元。鼓励企业上市(挂牌),兑现财政奖励资金216万元,新增四板挂牌企业49家,增加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三是支持创业就业。加大贴息资金保障力度,为66户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300.00万元,财政贴息资金支出50万元。四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印发《寿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通知》《寿县财政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等文件,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杜绝采购过程中出现违反公平性竞争原则情况。对政府采购流程进行优化简化,完成合同签订和合同款支付,助推中小企业持续发展。
(三)强化民生财政理念,推进乡村振兴发展。一是竭力保障民生实事。坚持尽力而为保障基本民生,十三大类民生支出达69.8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5%以上。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统筹各级各类资金27.22亿元,用于全县民生实事和暖民心行动。加大财政教育投入,落实教育“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全年实现支出17.47亿元,增幅8.3%,教育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22%,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二是持续保障污染防治。坚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投入3.78亿元着力解决大气、土壤、水污染防治等突出环境问题,提升环保管理服务和能力建设。三是大力支持乡村振兴。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投入各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2亿元,其中县本级投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850万元,比上年增长0.51%,支持脱贫地区发展各具特色的现代乡村富民产业,促进脱贫人口就业和持续增收,增强脱贫地区自我发展能力。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补贴政策,落实相关补贴资金4.2亿元。加强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打卡发放各类补贴等资金60项11.4亿元。全力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2023年特色农产品保险品种增加到12个。落实配套保费600万元,继续实施“防贫保”综合保险,累计参保“防贫保”综合保险224532人次、3511户次。
(四)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保障财政金融安全。一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完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任务,足额偿还到期债务,2023年法定债务额度较上年略有增长,债务率刚达黄色区间。不断强化债务监控分析,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二是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加强县级国库资金运行管理,统筹兼顾最低库款保障、资金运行双控监管,坚持大额支付先核后支等机制。全力推进审计、巡视、巡察等查出问题整改,切实防范财政收支管理风险。加大对信达融资担保公司监管力度,有效防控经营风险,严密防控非法金融活动发生,聘请第三方开展寿县信达融资担保公司现场检查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联合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今年已对27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切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金融活动。三是守牢“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落实预算安排“三保”支出54.86亿元,开展“三保”预算运行监测,切实兜牢县级“三保”底线。
(五)强化财政改革创新,实现管理机制优化。一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落实省委巡视、南京审计署审计、县委巡察、主要领导中期审计和同级审等反馈问题整改,全面健全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将零基预算理念贯穿于各领域、各部门的预算编制中,打破支出固化格局,不断巩固改革成果,2023年预算创新编制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重点建设项目三类县级年度重点保障事项清单,全面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做到预算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申报、同审核、同批复、同公开。完成2022年度10个部门整体和41个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5.96亿元,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出台《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预算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履行预算法定程序,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增强预算刚性约束。三是严格预算公开制度。持续拓展预算公开广度深度,强化部门预算公开主体责任,政府和195家预算编制单位严格按照统一时间和格式要求公开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六)强化国资国企监管,推进资产保值增值。持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落实《中共寿县县委 寿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县直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寿县县直属企业工作人员管理实施意见》《寿县县直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等配套文件,顺利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2020-2022)评估总结。强化直属企业监管,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完成县国投集团和县交发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工作。落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完成148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审批国有企业资产配置备案73笔。强化国有不动产的属地管理,加大盘活闲置资产力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批备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29笔,出租金额945万元,办结国有企业资产出租96处、处置33笔,实现租赁收入2167万元、处置资产价值3757万元。
(七)强化金融保障作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全县金融机构投入稳经济工作,截止12月底,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579.78亿元,较年初增加59.44亿元;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555.53亿元,较年初增加89.69亿元,全县金融机构的存量存贷比为95.82%。创新举措大力促进投融资供需对接,引导财政金融资源不断强化对实体经济的服务支持,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体系。2023年底,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放大倍数为2.77倍,新型政银担在保余额10.46亿元,在保户数1540户;“税融通”通过担保公司担保贷款在保26笔,在保贷款余额8730万元。深入开展“五进”走访活动,全县各部门完成 “安徽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线上走访17924户。认真落实党中央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政策,支持信达融资担保公司开展追偿挽损工作,防范担保公司代偿风险,累计已收回代偿款7225万元。
(八)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提质增效赋能发展。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到财政工作、金融管理、国资国企监管等各领域各方面。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顺利完成“双强”党支部建设验收。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实施意见,召开全县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财政警示教育大会,切实强化惩防体系建设。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维护财政安全稳定。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全年有500余人的财政干部参与省厅、市局以及我局组织的各类培训,财政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修订完善管理制度,积极落实联系财政所制度,实现县乡财政工作同频共振,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干部队伍正在逐步形成。
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财政收入基础不稳,可用财力总量有限, 收入增长不稳定,财政收支始终处于紧平衡状态,保障改善民生、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增长较快,预算平衡难度逐年增大,政府债务进入还本付息高峰期,风险防范不容忽视,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够精准细化,没有树立过紧日子的理念,预算执行严肃性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绩效管理质量和结果运用有待提升。
三、2024年工作打算
(一)聚焦税费共治,做好组织收入工作。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将抓收入作为本职工作,合力破解收入难题,推动全县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密切关注经济运行、减税降费、财税政策调整等新情况新问题,做好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研判,积极应对财政“紧平衡”的严峻形势,全力以赴抓好收入协同组织工作,确保收入稳预期、有质量、可持续。坚持税费协同,加强分析研判,做好挖潜增收。全面梳理研判非税收入,依法统筹收缴工作,为收入盘子增加新的增收点。盘活部门闲置资金、资产和资源,增强县级财力统筹调度能力,推动形成“大财政大预算大资产”格局,增强县域财政可持续性有偿使用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瞄准县域经济和国家政策的契合点,争取更多财力性转移支付。强化财政和金融的协同发力,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有效吸引社会投资,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项目建设。
(二)聚焦支出管理,发挥财政资金质效。健全专项资金退出机制,确保以有限资金实现政策目标最大化。坚持“三保”支出最优先原则,更大力度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加大资金统筹力度,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科学分配使用转移支付资金,健全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按规定批复下达预算,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出;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健全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机制,坚决做到花钱要问效、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推动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双提升”。
(三)聚焦制度建设,完善现代财政管理。持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开展新一轮县乡财政体制调整,优化县乡财力格局,建立具有导向作用的收入分配机制,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完善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核心业务应用,对地方政府法定债务管理等系统进行整合纳入,加快推进“数字财政”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惠企政策,持续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水平,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环境。大力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规范性。修订完善《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考核办法》、《县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税收征管激励办法》、《规范财政预算资金分配提升资金使用质效》、《规范土地指标调剂有关事项》等制度文件,从制度层面推进完善现代财政管理。
(四)聚焦厉行节约,坚决落实中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若干举措》文件精神,让过“紧日子”成为全县党政机关日常习惯,特别是成为财政干部的监管习惯。要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过日子,反对铺张浪费,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切实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对“三公”经费增长的预算单位要及时提醒,督促整改。要严控预算单位新增资产,切实盘活存量资产,强化新增资产配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充分发挥我县公务仓作用,建立健全闲置资产单位间共享公用和调剂机制,有效盘活存量资产。
(五)聚焦财会监督,切实维护财经秩序。发挥财会监督作用,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升财会监督震慑力和财政风险防控力,推进财政工作全链条管理提升、全方位服务优化、全领域机制完善。积极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探索形成审计、纪检监察机关与财政部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加强情况通报和线索移送。树立“大监督”“大绩效”理念,继续在全县组织开展财会监督和绩效评价工作,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三公”经费管理情况、预决算公开情况及行政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等监督检查,依法处理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强化会计从业人员培训,提升财会业务水平。持续加强直达资金动态监管,加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直达资金及时有效地为基本民生、基层运行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六)聚焦风险防范,积极化解各类风险。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落实县级“三保”支出保障责任,确保国家制定的民生、工资等政策落实到位。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融资,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风险。积极争取债券资金支持,努力解决民生领域和双基短板资金需求。强化地方金融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规范股权投资行为,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健康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逐步健全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的财政财务监管体系,抓实抓细担保机构风险防控。
(七)聚焦队伍建设,打造清廉财政机关。根据空编情况通过各种途径及时补充人员,结合基层队伍实际,力求通过2-3年逐步消除人员断层问题。大力推进财政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工作,继续组织开展财政干部教育培训活动,打造“全能型”、“复合型”人才。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完善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机制,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践行“三严三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尤其“一把手”和“关键少数”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常态化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狠抓内控制度执行,提升制度执行力,加强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监管,强化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保持清正廉洁的理财环境。全面梳理审视巡视巡察、审计检查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补差补缺,持续推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