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寿县财政局监督检查方案(委托第三方)

发布时间:2024-04-03 15:30信息来源:寿县财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寿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财监督检查(绩效评价)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4年我县监督检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检查实施工作,特制定如下委托财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 检查组织

检查组织在县财政局统一领导下,由财政监督股牵头组织,相关股室配合,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开展财监督检查工作。

二、检查的项目

此次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开展财监督检查项目有6项分别为:

1、2023年金融企业资产财务管理及风险防控(出具市、局两份报告,市方案待定

2、2023年小微企业续贷过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出具市、局两份报告,市方案待定

3、寿县ppp项目

4、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6、2024年衔接资金产业项目

以上6个项目具体检查目的、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依据等分别见附件。

三、相关要求

1、局机关有关股要按照工作分工,加强相互之间以及与各项目被查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各有关股和被查单位提供资料客观真实,确保委托开展的财监督检查工作高效完成。

2、第三方机构要严格检查程序,如实反映问题,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客观,严禁弄虚作假,监督检查书面报告及相关检查附属资料应于每项检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县财政局对口股室和财政监督股各1份。

四、其他事项

1、局有关股室负责制定相关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检查对象范围等。

2、局有关股室和财政监督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协调被查单位相关负责人配合财监督检查工作,做好财监督检查工作底稿收集、监督检查工作报告整理归档和相关内容汇报等工作。

3、财政监督股负责做好委托第三方机构的选择等相关工作。

4、县财政局相关室负责提供有关资料,负责监督检查工作报告中被查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等。

5、委托财监督检查工作相关经费从年初预算安排的财监督检查政府购买服务经费中解决。

 

 

 

寿县财政局

               2024年43

 

 

 

 

 

 

 

 

附件1

寿县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及财务管理

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安徽省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省政府 288 号令修订)、《安徽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财金〔2014〕113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64号)要求,实施财政部门对融资性担保公司日常活动监管,开展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便于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

一、专项检查组织

检查由县局监督股牵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实施专项检查。

二、专项检查内容

2023年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财务管理情况和财务风险控制执行情况。

(一)经营管理情况现场检查

1、机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融资担保机构现状与行政许可事项是否一致,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是否有效,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与监管部门批复是否一致,分支机构设立是否经过报告手续,营业场所是否与备案场所一致,统一标识牌是否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开悬挂等。

2、融资担保业务合规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有超范围经营行为,特别是有没有开展禁止性业务;是否存在超单户比例以及为母公司、子公司等关联方提供融资担保等问题;融资担保公司资产分级管理是否符合相关比例,对于不符合三级资产管理要求的,制定整改方案,确保 按时整改到位。

3、风险防控情况。重点检查融资担保机构风险控制与业务审批情况;融资担保业务累计代偿、当年代偿及追偿情况;融资担保业务不良资产处置及核销情况;融资担保业务反担保措施及信用担保比例情况;与各类理财公司、互联网金融等合作业务开展情况。

4、公司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国有及国有控股机构高级管 理人员是否存在公职人员兼职(任职)情况,“三会、一层”决策 运行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落实;股东会、董事会重大决议和董事会、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是否按照规定报送监管部门备案。内设机构和风险防控等关键岗位设置是否健全;是否建立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稽核审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风险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尽职调查和保后管理等重要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5、资金运用及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担保机构注册资本在位情况;全面梳理融资担保机构与个人账户交易情况,特别是与融资担保业务无关资金往来情况;是否存在固定资产和银行存单等流动资产用于与担保无关的抵(质)押情况。是否实行客户保证金专户管理,是否建立客户保证金收取、归还、结存管理台账;是否存在挪用客户保证金或到期不归还客户保证金情况。

6、监管系统信息报送情况。重点检查融资担保公司财务和业务档案是否完整,账单、账证、账实是否相符;银行账户明细对账单是否完整,财务情况与业务情况与监管部门分月核查情况是否一致;检查融资担保机构监管系统信息填报完整性与准确性情况,重点核查是否存在系统上报数据与实际数据不符情况,是否存在财务数据不符及已开展业务未录入监管系统情况。

(二)财务管理情况和财务风险控制执行情况检查

1、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设置财务管理职能部门,配备专业财务管理人员;是否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保持公司治理的有效性;是否建立风险控制业绩考核和项目责任追究制度,有效实施激励和约束。

2、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是否编制财务计划和财务预算草案,实施财务控制、分析和考核情况;筹资、处置重大资产和利润分配等财务管理情况;财务事项审批情况;财务管理职能部门是否切实履行好财务管理职责,客观、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本企业的财务活动,提供真实、全面、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

3、财务风险控制情况。是否建立与其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相匹配的担保业务全程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明确保前调查、项目评审和保后监管、代偿追偿、资产管理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加强对担保项目的风险评估和管理,建立审慎、规范的分类制度,充分计提风险准备。一是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二是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提取情况;三是担保赔偿准备金的提取情况;四是对代偿资产的管理情况。

4、财务会计报告情况。一是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规范性和完整性;二是是否履行年报审计制度;三是对绩效评价结果履行情况。

三、专项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座谈交流、现场察看、审查账册和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

1、座谈交流。主要听取融资性担保机构介绍检查内容的具体管理情况,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质询等。

2、现场查看。主要查阅公司章程、制度等;核对股东、董事长、高管人员以及工商注册信息等。

3、审查账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机构资金使用,业务开展,保证金收取,准备金提取,日常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审查,检查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4、走访调研。主要采取书面、电话、上门等多种形式对担保客户和合作银行进行走访调研,了解担保机构业务开展合规情况,检查被担保单位经营情况及可能违约风险情况,重点对在担保余额的被担保单位调查,评估担保风险和担保效益。

四、专项检查时间

2024年4月。

五、专项检查要求

1、被查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如实向检查组汇报。

2、被查单位要给予积极配合,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及时提供相关完整的资料,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

3、检查组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格按照《安徽省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省政府 288 号令修订)、《安徽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认真记录检查结果,制作检查工作底稿,收集相关资料,认真撰写检查报告,结合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检查建议。

 

2024年XX月XX日

 

 

 

 

 

附件2

 

寿县小微企业续贷过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小微企业续贷过桥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寿政办秘〔2016〕52号)规定,根据局党组安排,对寿县小微企业续贷过桥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专项检查。

一、检查目的

开展本次专项检查,是为了全面掌握寿县小微企业续贷过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主要是对《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小微企业续贷过桥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寿政办秘〔2016〕52号)规定执行情况,保障管理实施意见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小微企业续贷过桥资金规范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检查范围

2023年度小微企业续贷过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如有必要,可以追溯以前期间。

三、检查内容

本次专项检查的具体内容是:

1、小微企业续贷过桥资金专户开设、专帐核算和资金使用台账设立情况。

2、与合作银行合作协议签订及执行情况。

3、小微企业续贷过桥资金是否只用于企业还贷续贷应急的流动资金;是否按照企业使用过桥资金单笔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不低于100万元,且申请金额不超过续贷额度的50%,使用期限不超过15天。  

4、小微企业续贷过桥资金是否实行有偿使用,借用企业是否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资金使用费,所收资金使用费单独核算。过桥资金使用费等是否全部作为过桥资金的风险补偿金用于补充过桥资金。

5、申请续贷支持的小微企业需符合管理细则规定的条件。

6、过桥资金申请、审核、审批、放款程序是否做到手续齐全、资料真实完备。

7、寿县信达小贷公司是否对过桥资金全程跟踪,确保资金封闭运行并及时归还。

8、是否对于使用过桥资金超期未还的企业,按规定计算收取滞纳金。

9、小微企业续贷过桥资金年度资金周转率(过桥资金累计发生额/过桥资金数额)是否达到12次以上。

四、检查安排

由县财政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由第三方实施专项检查,检查时间为2024年4月。采取听取汇报、检查账据、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专项检查。

五、检查依据

1.《安徽省小微企业续贷过桥资金使用管(财(2015〕 1486 号)。

2.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小微企业续贷过桥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寿政办秘〔2016〕52号)

六、工作要求

1.检查组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内容、方式、方法、程序,认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检查结果客观公正,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

2.专项检查完成后,检查组应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情况;撰写专项检查报告,整理被检查单位所涉及问题的资料、材料等复印件或者原件,报送县财政局监督股。

3.被检查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如实提供资料,积极配合检查,保障专项检查顺利完成;对不提供情况、资料和隐瞒事实的,给予通报批评;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追究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2024年XX月XX日

附件3

 

寿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寿县PPP项目财政监督检查

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南市中六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PPP项目规范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92号)等文件规定,按照《PPP项目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现开展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成本管理、绩效监控及合同履行情况监督检查。请接到本通知后,及时按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准备清单资料。

 

 

寿县财政局                 寿县行政执法局

                   2024年 月 日

 

 

 

 

 

寿县PPP项目财政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PPP项目规范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92号)、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等文件要求,按照《PPP项目合同》相关条款约定,开展对PPP项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成本管理、绩效监控及合同履行情况监督检查。

一、监督检查组织

检查由县财政局牵头,县城管局参与,聘请第三方人员,实施专项财务检查。

二、监督检查内容

项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2022-2023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成本管理、绩效监控及合同履行情况

(一)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是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是否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按合同约定财务报告报送情况。

(二)财务状况。项目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具体状况,主要包括:资产的结构、分布及管理使用情况;负债的类别、债务融资成本及管理情况;所有者权益的项目及结构。

(三)经营成果。PPP项目政府付费收入情况、各项成本费用构成及管理情况、经营成果分配情况。

(四)成本管理。项目公司会计核算成本项目设置情况、各成本项目核算及管理情况,成本控制执行情况。

(五)绩效监控。项目公司绩效监控实施方案制定情况,日常绩效监控执行情况,绩效监控偏差纠处情况,绩效监控结果报送及应用情况。

(六)合同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情况,主要为:注册资本金到位情况,投融资到位情况,项目建设、运营维护情况,绩效评价结果与政府付费挂钩实际执行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查阅账册、现场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

1、审查账册。对项目账册进行检查,突出账务处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等。

2、现场查看。主要到项目现场查看项目完工、进展情况。

3、座谈交流。主要听取项目涉及乡镇、项目实施单位、迁建村和村民对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等。

四、监督检查时间

检查从2024年下半年开始,5个工作日结束。

五、监督检查要求

1、被查公司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如实向检查组汇报。

2、被查公司要给予积极配合,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及时提供相关完整的资料,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

3、检查组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认真记录检查结果,制作检查工作底稿,收集相关资料,认真撰写检查报告,结合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检查建议。

 

附件:财政监督检查资料清单

 

 

 

 

 

 

 

 

 

 

 

附件

财政监督检查资料清单

 

1.2022-2023年度会计决算报表、会计总账、明细账、会计凭证等相关文件、账表资料等(包括纸质和电子账)。

2.开户银行账户、账号、银行存款对账单、余额调节

表等。

3.相关辅助台账,如固定资产台账等。

4.公司基本情况,包括公司性质、隶属关系、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会计人员构成及分工、法人代表等。

5.公司机构、人员、车辆、人员工资清单等。

6.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办法、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等。

7.2022-2023年单位工作总结。

8.其他相关资料,如主要业务往来的单位名单,主要往来款项明细等。

 

 

 

 

 

 

附件4

 

关于养老服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

为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养老服务资金,有效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安徽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皖政办〔2022〕15号)、《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皖政办〔2021〕8号)、《关于印发寿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寿政办〔2023〕16号)及《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寿政办秘〔2023〕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以下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检查时间为2024年6月)

此次检查的范围为2022-2023年度全县养老服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一)养老机构资金申领使用情况。

1、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完整,数据是否真实准确,支出范围是否合规;

2、社会办养老机构奖补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完整,数据是否真实准确,支出范围是否合规;

3、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完整,数据是否真实准确,支出范围是否合规;

4、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和运营经费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完整,数据是否真实准确,支出范围是否合规。

(二)老年助餐服务行动资金使用情况。

1、老年食堂和助餐点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完整,数据是否真实准确,支出范围是否合规;

2、老年食堂和助餐点运营补助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完整,数据是否真实准确,支出范围是否合规;

3、老年人就餐补助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完整,数据是否真实准确,支出范围是否合规。

(三)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完整,原始凭证等资料是否齐全,支出范围是否合理合规,是否专款专用。

(四)失能特困人员养护中心项目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完整,原始凭证等资料是否齐全,支出范围是否合理合规,是否专款专用。

(五)8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完整,支出标准、范围是否合理合规。

(六)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完整,支出标准、范围是否合理合规。

二、检查方式和方法

本次检查采取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通过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我县养老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主要通过实地听取单位汇报、查阅资料等。

三、检查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养老服务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积极做好检查相关准备工作,如实提供相关帐据资料,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检查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做好记录和摘录,编制检查工作底稿,如实反映存在问题,按时完成检查工作,检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县财政局提交书面检查报告。

 

 

寿县财政局

2024年3月6日

 

 

 

 

 

 

 

附件5

 

关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

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规范和加强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修订安徽省公共卫生服务等4项卫生健康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财社[2022]1174号)及《寿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寿财社[2023]9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聘请第三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检查评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财政部门牵头通过委托专业机构或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开展对基本公共卫生资金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督促基层单位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认真总结实施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规范项目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保障城乡居民身心健康。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检查时间为2024年6月)

根据《寿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寿财社[2023]96号)要求,此次主要针对寿县2022-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具体检查评估对象为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包括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老年人健康管理、预防接种、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等12类)、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检查内容如下: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管理办法

1、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范围

拨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转移支付资金,是否统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支出;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的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是否存在违规用于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的基本工资等情形。

  2、单独实施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范围

  是否按规定用于用于需方补助、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等支出;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国家、省市级有关项目方案或管理要求;是否存在违规用于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等情形。

  3、村卫生室补助资金是否落实到位

乡镇卫生院是否落实村卫生室补助资金“按季预拨、打卡发放、考核结算”;乡镇卫生院收到基本公卫项目(原12类服务)补助资金是否在1个月内预拨至村卫生室;村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卫生院与村卫生室账目是否相符。

(二)相关单位使用资金时是否存在以下违规情形

1、单位日常管理方面:单位及相关人员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通过弄虚作假套取骗取项目资金的;在资金分配、使用、监督等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截留挤占和挪用补助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2、单位规范使用资金方面:未经绩效考核的情况下简单地按照辖区服务人口或机构人员和支出水平核拨资金或者将项目资金拨付至未提供服务的机构;存在扩大支出范围或支出依据不充分等违规使用资金;将项目资金用于项目规定用途之外的工作以及国家规定不得列支的其他费用。

(三)是否存在违反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的其他违规情形。

三、检查方式和方法

本次检查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方法通过委托专业机构或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财政部门牵头、相关单位配合检查的方式进行。

四、有关要求

各执收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检查评估工作,如实向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关帐据资料,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第三方机构监督检查,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检查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做好记录和摘录,编制检查工作底稿,如实反映存在问题,按时完成检查工作,检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县财政局提交书面检查报告。

 

寿县财政局

2024年3月8日

 

 

 

 

 

 

 

 

 

 

 

附件6

 

寿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产业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支持帮扶产业发展的资金政策落实,根据《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皖财农〔2021〕450号)关于〈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皖财农〔2024〕55号)、安徽省财政厅6省直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皖财农〔2022〕531号)要求,将在全县开展衔接资金支持产业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主要任务

全面排查衔接资金支持产业项目政策落实情况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梳理总结衔接资金支持产业发展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剖析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改进工作,推动明显提升资金政策落实成效,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工作内容(检查时间为2024年10月)

监督检查对象为2022-2023年度乡镇使用衔接资金安排实施的产业项目。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2022-2023年度各级财政衔接资金支持的产业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督查工作要全面覆盖产业项目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资金用途是否合理合规。排查是否存在违规将衔接资金用于负面清单事项;违规扩大资金支出范围(资金实际用途超出批复项目的原定用途);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侵占等违法违规问题。

(二)资金拨付是否有序合规。排查是否存在长时间滞留闲置影响资金效益等情况;以拨代支、虚列支出、明显超进度付款等抬高支出进度的情况;资金支付程序不合规的情况;分析存在的原因。

(三)项目实施管理是否到位。排查是否存在因完工延误明显影响项目发挥效益;因施工质量明显影响效益;对照项目绩效目标,排查是否存在联农带农富农机制落实不到位、不按规定兑现农户补助等问题;分析存在的原因。

(四)项目持续运营情况。排查建成项目是否闲置或者低效运行(未实现项目绩效目标)。对闲置或低效项目,从项目规划、论证选择、方案设计、组织实施、配套措施、后续管理等环节剖析原因。

三、组织实施

本次监督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由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随机抽取不少于6个乡镇、不少于6个产业项目。监督检查采取查阅资料、座谈访谈、实地查看项目、走访受益农户等方式,重点关注产业项目的运行和效益发挥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展衔接资金产业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是加强衔接资金日常管理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主动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坚持立行立改。监督检查工作要以问题为导向,对发现的违纪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有关乡镇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压实责任,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推动问题尽快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列出问题清单,限期整改到位。

(三)完善管理制度。有关乡镇要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拿出完善措施;举一反三,汲取经验和教训,及时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形成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机制。同时,对乡镇衔接资金产业项目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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