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寿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公示
根据《关于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项目实施,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寿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0天(从2023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21日)
公示期内如对项目实施方案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单位)提出意见:
寿县乡村振兴局
地址:寿县国投大厦226室, 联系人:郑东, 联系电话:0554-4123297 电子邮箱:287627947@qq.com
寿县财政局
地址:寿县国投大厦417室 ,联系人:潘烨, 联系电话:0554-4021557 电子邮箱:421727146@qq.com
全国统一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寿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2023年10月12日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