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财政局“政府开放日”活动制度
为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政府透明度,提升群众满意度,密切政府部门与各基层单位、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机关服务提速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开放主体
本部门“政府开放日”活动的主体是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服务窗口等。
二、活动内容
1.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决策部署,结合本部门重点任务、重大活动和阶段性工作安排,以深化行政改革、推动社会发展、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落实便民政策等为重点,全方位介绍和展现部门主要职能、制度规范、特色亮点、服务举措和创新成果等。
2.畅通沟通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基层群众关切,注重答疑解惑和整改落实,促进机关作风改进和服务绩效提升。
三、组织形式
1.邀请基层单位分管领导、相关服务对象、政风行风监督员、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机关,采取情况汇报、现场观摩、座谈交流、互动答疑、征求意见等形式,加强机关与基层的互动交流,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2.结合重大政策和措施出台、阶段性重点工作、重要活动推动等,采取个别访谈、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征求意见建议,确保政令畅通。
四、时间安排
每年组织开展不低于1次“政府开放日”活动。
五、形成机制,务求实效
1. 正确处理“政府开放日”活动和各项工作推进落实之间的关系,既把开放日活动组织好、安排好,又把各项工作推进好、落实好,做到互促共进。不断创新完善活动的主题内容和开放模式,使之常态化,制度化。
2.坚持简朴、务实、安全的原则,按照活动内容好、效果体现好、互动共进好的“三好”要求,突出重点、聚焦中心,精心设计适合本部门特点的活动载体和平台,逐步扩大开放的范围,拓展开放的途径,注重活动的实效性和影响力,推动机关服务基层、服务发展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