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财政局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层转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评议有关工作的通知
寿财购〔2022〕52号
寿县财政局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层转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
营商环境评议有关工作的通知
县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淮南市财政局 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评议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 明确责任
县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认真分析“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评议指标”,特别在全面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落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政策、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资金支付进度等内容,在“徽采云”平台监管系统申报审批及采购文件编制等环节严格按评议要求执行,切实落实采购党委主体责任。
二、专人负责,健全制度
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成立政府采购领导组,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
三、把握要点,确保时效
各预算单位应当在5月31日前将本单位列入年初预算的采购项目及上级下达的各类采购项目予以公开;并在采购意向公开备注中说明面向中小企业;预算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备案。各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积极配合供应商履约,并及时验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应当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联系电话:4035907
寿县财政局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3日
寿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