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创新民生工程建设模式办好2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2 09:12信息来源:寿县财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创新民生工程建设模式,办好人民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做好人民群众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1.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以南水北调东线、引江济淮等引调水工程为基础,建设从水源到用户的配水工程。配水工程和引调水工程同步建设,确保地表水调到当地即能实现供水入户。(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2.区域医疗水平提升行动。继续推进长三角优质医疗资源深度合作,实现医疗资源提质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发展改革委)

3“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71.915公里,当年完工71.915公里,农村公路养护提升工程221公里。全县农村公路列养率100%,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5%,乡镇和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保持100%,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交总体比例达到48%,确保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4.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全县棚户区改造新开工896套。(责任单位: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0个,房屋总建筑面积12.91万平方米,涉及住户1311户。(责任单位:县城乡建设局)

5.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高龄津贴惠及所有80周岁以上老年人,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不低于60%;完成不少于185户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新增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30个,覆盖面不低于30%;建成1家智慧养老机构。(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6.幼儿托育和学前教育促进。调动社会力量,增加普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新增托位946个。(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和普惠发展,努力提升学前教育服务能力和水平,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所,资助幼儿1513人次。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6%、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5%。(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7.就业促进工程。实施求职用工精准对接计划,组织招聘会不少于96场次,服务企业不少于1300户次,达成就业意向不少于900人;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技能人才等各类求职者就业,缓解市场主体“招工难”、省内就业人口输出地和用工地“匹配难”等问题,助力“双招双引”和十大新兴产业发展,服务“提质扩量增效”行动计划,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工搭建对接平台,促进供需精准对接,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在全县选择3个社区试点推广“三公里”就业圈;组织130名以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6个月即将离校毕业生及其他16—24岁失业青年等,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组织技工院校招收不少于100名初、高中毕业生等适龄青年进行新技工系统培养。(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对全县农村适龄妇女开展一次“两癌”免费筛查,完成1200035—64岁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完成2000名农村妇女乳腺癌筛查。不断扩大“两癌”筛查覆盖范围和人数,提高筛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9.困难群众救助。全面落实低保、特困救助政策,加强动态管理和信息比对,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补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加强生活无着救助、临时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确保应救尽救。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动态调整低保、特困救助等相关待遇水平。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散居孤儿每人每月1100元,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500元。城市和农村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均达到60%。(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工程。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70%80%左右,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60%,稳定实现救助对象纳入基本医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实现县域内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责任单位:县医保局)

11.困难残疾人康复。为全县1598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为151名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31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具提供救助。(责任单位:县残联)

12.困难职工帮扶。根据困难职工家庭收入和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困难程度,设立建档标准,将符合条件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生活救助按不超过12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子女助学按不超过每生每年10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医疗救助按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确定。(责任单位:县总工会)

13.中小学课后服务。全县64所应开展课后服务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教育部“双减”工作监测平台统计口径,不含寄宿制人数大于100人的寄宿制学校、村小学(教学点)、学生数小于100人的小规模学校〕100%提供课后服务,鼓励各地各校提供多样化课后服务,努力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推动各地结合当地实际,综合考虑物价水平等各种因素,不断完善课后服务参与教师和校外相关人员补助办法,合理确定补助标准。(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1415分钟健身圈建设。统筹建设48个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形成全民健身设施网络,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1515分钟阅读圈建设。建设15个城市阅读空间,以市区、县城为基本单位,初步形成15分钟阅读圈”,构建全民阅读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16“惠民菜篮子”运营。在现有惠民菜篮子门店基础上,按照总量只增不减的原则,适当增加运营门店数量。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结合实际,在城区建设“惠民菜篮子”。(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7.老年助餐服务。提供社区助餐点3个。积极开展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试点,依托区域性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改造提升,赋予助餐配餐功能,为区域内失能、独居、高龄、困难等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8.老年人门诊就医便民服务。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通过设立老年人快速预检通道、优化老年人就医服务流程、安排专人提供导医服务等,让老年人在门诊就医中享受方便快捷的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9.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围绕“米袋子”“菜篮子”等大宗消费食品,设立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平台,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征集消费者最关心的食品品种,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0批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0.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计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50件,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必要的、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提升法律案件质量及服务。(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用群众通俗易懂的语言、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民生工程政策措施,开展项目公开征集、社情民意调查等,主动倾听民意、集中民智。

(二)强化综合管养。完善建后管养机制,鼓励统筹资源、整合资金方式开展综合管养,将市政管护资源、力量和方式向农村延伸,推进一体管养试点。

(三)创新监管机制。加强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明确任务,分到条块,定期调度进展落后项目,完善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

(四)推动长效实施。按照逐级提升原则,加强对项目有效性、合理性的系统论证,强化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项目发挥长久效益。

(五)不断改进作风。聚焦养老、就业、托育、教育、社会保障等领域,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在民生工程项目选择、实施、监督和评价各方面优服务、改作风,把民生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附件:20项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分解表

 

2022年4月19日

20项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分解表.xls

关于2022年创新民生工程建设模式办好2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1.doc

关于2022年创新民生工程建设模式办好2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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