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财政局2020年度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04-25 11:34信息来源:寿县财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将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是党中央、国务院科学研判当前形势,在特殊时期实施的一项特殊举措。根据中央、省、市统一部署,寿县财政局切实承担起直达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的政治责任,结合任务要求,倒挤工作时间、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政策落实,做好资金监控,切实把“雪中送炭”的资金直接惠企利民,为我县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直达资金基本情况

2020年度,共下达我县直达资金145121.33万元,其中直达资金9.8719.93万元、参照直达46401.4万元,支出进度为85.2%。

二、直达资金工作推进情况

(一)工作部署立足于早。一是早谋划。6月27日,市财政召开中央新增转移支付资金布置暨政策培训会后,当晚局内召开分管局长和相关股室负责人会议,专题研究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工作方案和分工。6月28日,召开局内股室中央新增转移支付资金布置暨政策培训会,在思想认识上再统一,在任务分工上再明确,成立领导小组,对文件出台、项目确立、工作汇报、绩效目标制定、系统监控、台账管理、信息系统指导等一系列工作确定了专人负责,制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二是早落实。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汇报,按照县领导指示,精心摸排项目,先后由县政府办主任、分管县长召集县发改、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民政、经信、教体、卫健、人社、医保等部门进行了会商,初步确定了4.27亿元新增特殊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并经县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县四个班子工作例会汇报、县委第27次常委会会议审定,报送县人大、政协备案。三是早实施。项目通过会议确定和备案后,县财政局及时下达预算批复,会同相关单位建立台账,督促成熟项目加快实施进度,尽快形成实物量;对已实施的项目加快资金支付,同步完成监控系统数据对接,实现全过程跟踪管理。9月11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完成预算调整报告工作,当天在政府网站公开。

(二) 政策落实立足于严。一是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县财政部门成立了直达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财政部门内部工作职责;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制定各种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全面加强资金管理。明确要求单位建立健全项目台账,并建立定期与财政部门对账制度。完善部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权限,落实监控主体职责。要求部门积极配合审计、财政等部门做好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审计监督和绩效评价等监管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加快预算执行制度。我局建立了预算执行提示函和通报相结合的督促制度,对支出较慢的资金及时下达预算执行提示函,对重点项目支出进度慢的予以通报。2020年,我局已对支出进度慢的项目单位下达的预算执行提示函;经常务副县长批示后,于11月22日下达了“直达资金支出进度通报”,抄送至分管副县长和各单位,督促项目单位在合规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实现资金的及时支付。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2020年财政预算支出进度的通知》(财预〔2020〕139号)文件。三是全力配合直达资金审计监督。11月份,在省审计厅的统一组织下,市审计部门对我县新增转移支出资金进行了审计监督,12月份又对我县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在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单位积极配合下,对审计问题建立了清单管理,督促单位立行立改,目前,审计组提出支出进度慢的项目也取得了较好的支付进度。

(三)资金监控立足于实。一是压实财政部门职责。县财政部门成立了直达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财政部门内部工作职责。二是压实项目实施部门职责。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各种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全面加强资金管理。明确要求单位建立健全项目台账,并建立定期与财政部门对账制度。实时完善部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压实部门落实监控主体职责。

三、切实发挥直达资金作用

    (一)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直达资金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2270万元,主要用于我县双桥镇等10个乡镇农村四好公路建设3563万元和交通运输局G237寿县九龙至堰口段升级改造工作561万元、G238寿县至霍邱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5400万元,为提升我县公路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正常转移支付。直达资金安排列入正常转移支付资金38239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1012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010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32807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303万元、革命老区补助资金68万元、安置补助经费7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2228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805万元,为县财政公共预算执行提供了资金支持。

   (三)特殊转移支付。直达资金安排列入特殊转移支付资金30473.61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693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5103万元、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12万元、各项结算补助607.72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820.1万元、体制结算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1300万元、体制结算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737.79万元,为我县统筹做好三保工作和疫情防控提供了资金保障。

  (四)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直达资金安排列入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7737.32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17593万元、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助144.32万元,加强了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城市建设、粮食安全项目建设资金投入,解决了县级急需资金建设的项目。

  (五)参照直达资金。直达资金安排列入参照直达资金46401.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335.4万元、水利支出3648.8万元、其他公路运输支出2600.2万元、应急物资储备64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7万元,为我县做好民生工程提供了资金支持。

四、把准直达资金主要支出方向

    (一)用于教育支出。直达用于资金教育支出8158.7万元,占直达资金5.6%,支出7245.05万元,占比达88.8%。

    (二)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直达资金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00万元,占直达资金0.7%,支出200万元,占比达20%。

    (三)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直达资金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809.37万元,占直达资金58.4%,支出77501.63万元,占比达91.4%。

    (四)用于卫生健康支出。直达资金卫生健康支出13621.27万元,占直达资金9.4%,支出11841.37万元,占比达86.9%。

(五)用于节能环保支出。直达资金用于节能环保支出303万元,占直达资金0.2%,支出303万元,占比达100%。

(六)用于城乡社区支出。直达资金用于城乡社区支出150万元,占直达资金0.1%。

(七)用于农林水支出。直达资金用于农林水支出3648.8万元,占直达资金2.5%,支出632.46万元,占比达17.3%。

(八)用于交通运输支出。直达资金用于交通运输支出12270万元,占直达资金8.5%,支出12270万元,占比达100%。

(九)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直达资金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90万元,占直达资金0.5%,支出114.71万元,占比达14.5%。

(十)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直达资金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安排的支出107万元,占直达资金0.1%,支出18.1万元,占比达14.5%。

(十一)用于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直达资金用于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7593万元,占直达资金12.1%,支出13545.22万元,占比达77%。

  五、突出直达资金保障重点

我县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突出公共财政属性,统筹用于困难群众救助资金达40082.4万元,为我县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及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助提供了资金保障。2020年由于受新冠疫情和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我县年度减少收入达4亿多元,县级财政可用财力十分困难,直达资金的及时到位极大减小了县级财力不足的压力,为县级财政统筹落实好“六稳”政策、做好“六保”工作提供了强力的资金保障,为县级腾出财力空间,为支持防汛救灾、脱贫攻坚及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财力支持。

六、规范使用抗疫特别国债资金

为加快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支付进度,按《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直达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财办预〔2020〕111号)要求,确保我县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年内形成实际支出,经10月28日县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10月30日县委第40次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将年前不能形成支付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项目调整5个,调减资金4872.564334万元,将调减资金安排用于具备支付条件的2个项目,一是双桥镇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1500万元;二是G237(S203)淮六路九龙至堰口段升级改造工程项目3372.564334万元。同时及时调整预算指标和直达监控系统相关数据和资料,确保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我县抗疫特别国债下达资金17737.324万元,其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疫情期间困难群众一次性补助资金144.324万元,已全部支出完毕,为疫情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及时提供了经济帮助;安排县医院独立感染病区建设和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资金分别为447.18万元和150万元,分别支出为420万元和150万元,帮助实现我县独立感染病区从无到有,提高我县核酸检测,加强了我县疫情防控的物资基础;安排的基本建设资金16995.82万元,用于G237(S203)淮六路九龙至堰口段升级改造工程、寿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三期)项目、货运站停车场、东大街路面改造工程、大圆盘临时停车场项目、备用水源地建设项目、“互联网+电商物流园”冷链物流项目等项目,支出10068.33万元,保障了我县一批重点项目落地见效。

七、统筹新增特殊转移支付用于“三保”工作

此次中央下达新增特殊转移支付主要用于社保补助24954万元,安排用于城乡低保7500万元、特困供养5500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40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2000万元、低收入养老服务补助500万元等,极大缓解了县财政因疫情带来的收入减少,提高了县财政可用财政的统筹能力,为县级做好“三保”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持。

    八、直达资金监管成效

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各单位的积极配合下,直达资金监管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一是直达资金监管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我局通过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的财政部门工作职责,强化了项目实施单位的主体职责,构建了交流会商了工作机制,加强了日常预警管理;二是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有所提升。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局采取“预算执行提示函”和“通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单位加快资金支付,并建立健全了加快预算执行管理的常态机制;三是直达资金使用绩效明显提升。直达资金在上级部门和县政府的日常监管和督促下,推动项目单位不断强化措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直达资金的支付进度较快,资金使用绩效显著提升。

九、直达资金结转情况

2020年度,我县直达资金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资金支付比例达85.2%,较好实现了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工作目标,但由于部分社保项目按月拨款和工程项目施工周期等因素影响,仍有21449.43万元未在当年实现支出,主要情况如下:一是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结转3927.12万元。未及时支付的原因是我县使用新增转移支付资金加大了对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的保障,加之由于市级区划调整对我县社会保障资金提标扩面使用直达资金进行了补助,造成当年资金安排较为充足,预计在2021年2月份可以支付完毕;二是灾后重建资金结转6889.25万元。未及时支付的原因是资金上级下达较迟,且水毁修复工程施工需要一定周期造成的。三是抗疫特别国债结转3847.78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受疫情和汛情等客观因素影响,部分项目未能按原计划完成工程进度,造成部分资金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四是应急物资储备结转1137.4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实施政府采购程序需要一定时间周期造成的。五是古城保护资金结转800万元。主要原因是工程实施尚未达到支付节点。

   十一、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上级精神,直达资金实行常态化管理后,有效加强了对上级补助资金的监管力度,为切实做好直达资金管理,下一步打算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协作配合。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是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也是解决工作难题的重要途径。县财政各股室要起到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主动沟通上级,掌握直达资金的管理要领,积极与各单位交流,指导单位落实好直达资金的各项政策;

二是做好支付调度。为加快直达资金的使用进度,要加强常规督促和重点调度工作,促使提高单位的支出管理能力,合理调整资金支出结构,增强提高使用绩效的自主性。

三是配合监督检查。要主动接受各项监督检查工作,积极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整改完善工作,推动直达资金管理更加规范,资金使用效益提升。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