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股(国有企业资产管理股)

发布时间:2024-01-15 10:18信息来源:寿县财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股(国有企业资产管理股)。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审核资产配置,按规定审核资产处置、产权变动和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等事项。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监督管理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承担资产评估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工作,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办法,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承担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工作。指导和协调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负责国有企业集团设立和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审核办理工作。指导集体企业改革工作。研究提出改革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拟定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依法监督所监管企业的投资、贷款和担保活动。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产权转让及发债方案。负责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有关工作并加强监督管理。负责所监管企业的预决算管理和执行方案。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统计工作,建立企业国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对外发布经济统计信息。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建立和完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标准及企业绩效评价体系,负责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考核。

   股室负责人:常亚萍(股长)

   办公地点:寿县国投大厦四楼 (435室)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节假日休息。

    办公电话:0554-4021060 传真:0554-4033740    邮编:23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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