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财政局2019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寿县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寿县财政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寿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寿县财政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寿县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与乡镇、政府和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负责管理全县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
(三)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办法,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县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五)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管理全县政府债务,依法制定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统一管理全县政府外债,按规定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六)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
(八)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负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九)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县属企业等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根据县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执行全国、全省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一)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含县政府授权监管相关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十二)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十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参与指导所监管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十四)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十五)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监督国有资本收益使用。
(十六)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十七)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定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对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八)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政策规划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金融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分析国家金融政策、宏观金融形势和全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行业发展的建议,协调推动地方金融改革发展。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决议和决定。
(十九)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有关监管工作,指导监管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承担县域内金融机构的考核评估、监督问责等具体工作。
(二十)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推进金融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十一)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协调企业上市和重组、兼并、再融资工作。
(二十二)承担驻县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行业的协调服务工作,构建政府、金融机构、企业间合作平台。联系各类金融机构,引进域外和外资金融机构入驻,并做好配合服务。引导、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并按规定负责地方金融机构业绩评价等有关管理工作。
(二十三)负责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编委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
(二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寿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增减变化。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寿县财政局本级 |
第二部分 寿县财政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寿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4266.78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4266.78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27.73万元,下降12.83%,主要原因:一是达龄退休人员转社保机构发放退休费;二是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和公议费等定额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3304.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59.15万元,占98.63%;其他收入45.22万元,占1.3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362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1.30万元,占93.68%;项目支出228.72万元,占6.3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008.63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4008.63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47.70万元,下降13.91%,主要原因:一是达龄退休人员转社保机构发放退休费;二是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和公议费等定额公用经费相应减少;三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减少,为部分结转和结余资金按照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办法上交县财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59.1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8.63%。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94.64万元,增长27.09%。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改革2014年至2019年补缴清算款;二是年中追加2018年度人员一次性工作补贴;三是年中追加2018年政策性增资款;四是年中追加行政编制在事业单位任科级的领导干部、及机关行政工勤(含乡镇财政所)人员公务用车改革实行以来的公务交通补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94.4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29%。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76.09万元,增长976.09%。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改革2014年至2019年补缴清算款;二是年中追加2018年度人员一次性工作补贴;三是年中追加2018年政策性增资款;四是年中追加行政编制在事业单位任科级的领导干部、及机关行政工勤(含乡镇财政所)人员公务用车改革实行以来的公务交通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94.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22.06万元,占89.6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60万元,占4.19%;卫生健康(类)支出70.76万元,占1.97%;住房保障(类)支出151.04万元,占4.2%。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46.5万元,支出决算为359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改革2014年至2019年补缴清算款;二是年中追加2018年度人员一次性工作补贴;三是年中追加2018年政策性增资款;四是年中追加行政编制在事业单位任科级的领导干部、及机关行政工勤(含乡镇财政所)人员公务用车改革实行以来的公务交通补贴。其中:基本支出3365.73万元,占93.64%;项目支出228.72万元,占6.36%。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303.6万元,支出决算为319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改革2014年至2019年补缴清算款;二是年中追加2018年度人员一次性工作补贴;三是年中追加2018年政策性增资款;四是年中追加行政编制在事业单位任科级的领导干部、及机关行政工勤(含乡镇财政所)人员公务用车改革实行以来的公务交通补贴。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8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追加基层行政单位工作和办公用房维修补助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0.1万元,支出决算为1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离休人员护理费提标。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4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职工工资提标附加及新增人员机关养老保险缴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达龄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单位部分。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8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离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3.7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职工死亡抚恤金和安葬费。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1.8万元,支出决算为7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减达龄退休、调出和辞职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部分。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51万元,支出决算为15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3%,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65.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8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684.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寿县财政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寿县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4.23万元,比2018年增加429.22万元,增长168.31%,主要原因是年中补发行政编制在事业单位任科级的领导干部、及机关行政工勤(含乡镇财政所)人员公务用车改革施行以来的公务交通补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寿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7.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7.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7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7.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79%。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寿县财政局无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寿县财政局2019年度无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寿县财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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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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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20.00 |
13.75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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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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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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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寿县财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3.75万元,完成预算的68.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从严控制接待人数和费用。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寿县财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75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具体情况如下:
1. 2019年度寿县财政局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2018年度决算数一致。
2.公务接待费支出13.75万元, 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7万元,下降11%,下降的原因是按照中央和省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从严控制接待人数和费用。2019年寿县财政局国内公务接待共113批次(无外事接待),1945人次(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县外、乡镇等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委市政府有关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寿县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淮财行政〔2014〕581号)相关规定。
3.2019年度寿县财政局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与2018年度决算数一致。2019年底,寿县财政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无公务用车。
联系方式:寿县财政局 政务公开电子邮箱:273126056@qq.com。
寿县财政局2019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文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