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回应】关于回复陈娜娜咨询残疾人缴纳医保费用问题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19-09-09 00:00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19090660210017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寿县堰口镇江黄村村民陈娜娜反映,其为二级残疾人,每年均向村中缴纳新农合医保费用,咨询寿县残疾人有无政府代缴医保政策。

二、答复意见

9月9日,县残联与堰口镇残联取得联系,要求其调查并处理,通过调查回复如下:陈娜娜为肢体二级残疾,属于堰口镇一般家庭户,目前我县享受残疾人医保政府代缴政策的条件为低保户、贫困户中残疾人,普通家庭户中残疾人民政府代缴医保政策我县尚未出台。如有疑问,请与县残联联系,联系电话0554-4108016。

三、投诉人对答复意见是否满意

9月9日上午11时,堰口镇残联将答复意见向信访人反馈,其表示理解。

答复单位名称:寿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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