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寿县“一户多残”家庭生活补助政策
一、 哪些人能享受这项政策?
1、户口在本县辖区内,经县民政局年度审核正在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或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待遇的残疾人家庭。
2、在一个居民户口本、“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二、具体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一户多残”家庭,每户每月发放200元生活补助金,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承担。县财政要把“一户多残”家庭生活补助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三、如何申请这项补助?
1、每年对“一户多残”家庭审核确认一次。申请人应在当年8月20日至9月20日,向户籍所在村(社区)申请,并出具残疾人证、低保证(或扶贫手册)、户口本(如果夫妻双方均为残疾人但户口不在一起的,须提交结婚证)、“一卡通”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填写《淮南市“一户多残”家庭生活补助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村(社区)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查工作,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将申请材料报乡(镇)政府。
2、乡(镇)政府以残疾人证、低保证、户口本、“一卡通”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并在《淮南市“一户多残”家庭生活补助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将申请材料报县残联。
3、县残联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反馈并说明理由。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张榜公示,并在《淮南市“一户多残”家庭生活补助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将申请材料连同《淮南市“一户多残”家庭生活补助基础资料表》一并上报市残联审批。
4、经审批认定符合条件的“一户多残”家庭生活补助金,按“一户多残”、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或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实际月数计发,由县财政部门将补助金打入受助对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