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残联2021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0-12 09:09信息来源:寿县残疾人联合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21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改善残疾人的人居环境和生活条件,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对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切实解决残疾人的日常生活、出行等困难,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改善残疾人的生存状况,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不断提升残疾人及其家人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任务目标及实施对象

(一)任务目标:对46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二)实施地点:县残联结对共建村-小甸镇李山村。

三、改造内容

地面平整及坡化、低位灶台、房门改造、座便器改造、安装卫生间热水器、扶手和抓杆(洗手池扶手、座便器扶手、淋浴扶手)、煤气泄露报警发声装置(视力残疾人)、闪光门铃、可视门铃(听力残疾人)、上网读屏软件(视力残疾人)及改善残疾人家居卫生条件的其他设施等。

四、组织实施

(一)确定施工单位。该项目需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施工单位与乡镇签订施工合同,并根据残疾人提出的无障碍设施需求确定合理的设计方案后组织实施。  

(二)明确验收程序。施工单位完成无障碍改造项目后向县残联提出验收申请,县残联组成验收组,按照核定的改造方案进行验收,验收时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五、项目管理及资金支付方式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实施好困难重度残疾人无障碍建设项目,县残联成立了以理事长王圣友为组长,副理事长陈庆华为副组长,张斌、曹化俊为成员的困难残疾人无障碍建设项目实施领导组。

(二)项目资金来源。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26.7万元,市残联配套2万元,合计28.7万元。

(三)明确支付方式。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完成经县残联验收合格后,由乡镇财政直接支付给项目实施单位。

六、工作要求

(一)镇残联要严格把关,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及时予以改正,确保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质量。

(二)施工单位要积极配合镇残联做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前、后的照片拍摄、项目验收及资金结算等项目档案建设工作。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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