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财政支出项目预算评审汇总表
附件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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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财政支出 |
项目预算评审汇总表 | |||||
编制单位:(盖章)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立项依据 | 申报金额 | 初审金额 | 核减金额 | 评审情况说明 | 备注 |
1 | 2025_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2023〕12号) | 682.2285 | 682.2285 | 0 | 残疾军人抚恤金 | |
2 | 2025_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2023〕12号) | 90.8965 | 90.8965 | 0 | “三属”定期抚恤金 | |
3 | 2025_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2023〕12号) | 42.2575 | 42.2575 | 0 | 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 |
4 | 2025_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2023〕12号) | 76.368 | 76.368 | 0 | 在乡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定期生活补助 | |
5 | 2025_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2023〕12号) | 1891.193 | 1891.193 | 0 |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 |
6 | 2025_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2023〕12号) | 660.9797 | 660.9797 | 0 |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 |
7 | 2025_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2023〕12号) | 13.8368 | 13.8368 | 0 | 部分老年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 | |
8 | 2025_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2023〕12号) | 2.02 | 2.02 | 0 | 老党员生活补助 | |
9 | 困难退役军人救助补助 | 关于印发《安徽省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普惠加优待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淮南市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普惠加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_淮民〔2017〕100号 | 15 | 15 | 0 | 部门。 抚恤临救:用于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等困难和临时性救助 | |
10 | 困难退役军人救助补助 | 民政部关于印发《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3)15号) | 5 | 5 | 0 | 部门。伤残人员辅助器械及交通补助费(伤残人员假肢费) | |
11 | 困难退役军人救助补助 | 《淮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淮南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2年部分在企业退休的部分军队退役士兵等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淮退役军人密〔2023〕4号) | 126.288 | 126.288 | 0 | 部门。 在企业退休的1953年底前后入伍的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及体检费 | |
12 | 困难退役军人救助补助 | 《关于印发<安徽省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特困救助实施办法>》(民优字〔2004〕41号) | 33.95096 | 33.95096 | 0 | 部门。 1:2024年度企业军转干特困救助金 2:2024年度部分退休企业军转干特困救济 | |
13 |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经费 | 中共淮南市委宣传部淮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淮南市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范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淮退役军人发〔2022〕14号) | 55 | 55 | 0 | 部门。 1、开展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10万元 2、散葬烈士纪念设施修缮经费45万元 | |
14 | 双拥创建费用 | 中共寿县县委寿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寿县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寿发〔2022〕16号) |
50 | 50 | 0 | 部门。 双拥主题元素,打造双拥主题元素,开展双拥活动等 | |
15 | 烈士亲属异地祭扫工作经费 |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 10 | 10 | 0 | 非部门。 2023年并入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经费 | |
16 | 双拥暨退役军人事务经费 | 中共寿县县委寿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寿县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寿发〔2022〕16号) |
110 | 110 | 0 | 部门。 两节慰问、慰问困难退役军人、其他双拥工作开展等 | |
17 | 2025_义务兵优待金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淮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淮南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淮退役军人发[2024]4号) | 1000 | 1000 | 0 | 部门。 义务兵家庭, 预备消防士家庭,享受国家抚恤补助待遇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红军失散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 | |
18 | 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资金 | 淮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淮南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淮退役军人发〔2024〕9号) | 83.4 | 83.4 | 0 | 非部门。 重点优抚对象享受财政代缴医保医疗保障保险;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对越作战提议下岗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 |
20 | 企业军转干慰问及书报洗礼费等 | 《关于做好2024年春节企业军转干部节日慰问等工作的通知》(淮退役军人发(2023)36号) | 49.2 | 49.2 | 0 | 非部门。 | |
21 | 2025_退役安置支出 | 淮南市人民政府 淮南军分区关于做好2024年退出现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淮府【2024】7号) | 900 | 900 | 0 | 部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金 | |
22 | 退役士兵培训费 | 关于下达2024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的通知(淮退役军人就创【2023】30号) | 50 | 50 | 0 | 非部门。退役士兵培训费 | |
23 | 退役士兵扶持就业专项岗位 | 中共寿县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2021.8.26) | 393 | 393 | 0 | 非部门。78名安全监管员 | |
24 | 退役士兵扶持就业专项岗位 | 中共寿县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 | 300 | 300 | 0 | 非部门。拟开发60个专项岗位 | |
26 | 民生实事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资金 | 淮南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实施民生实事落实方案的通知(淮民生办〔2024〕3号) 淮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选派驻京工作人员事项的通知》淮退役军人思权【2023】17号 | 40 | 40 | 0 | 非部门。 1、退役军人信访及法律援助10万元 2、民生实事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30万元 | |
合计 | 6680.61896 | 6680.61896 | |||||
1、残疾军人548人,每月抚恤金约144万,全年144*12=1728万,预计提标资金72万,全年共需抚恤金1800万元。2、“三属”69人,每月抚恤金约22万,全年22*12=264万,预计提标资金11万,全年共需定期抚恤金275万元。3、在乡老复员军人62人,每月补助金约14万,全年14*12=168万,预计提标资金7万,全年共需定期生活补助175万元。4、参战参试退役军人506人,全年48*12=576万,预计提标资金24万,全年共需定期生活补助600万元。5、带病回乡退伍军人4410人,全年388*12=4656万,预计提标资金194万,全年共需定期生活补助4850万元。6、部分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3847人,每月补助金约137万,全年136*12=1644万,预计提标资金69万,全年共需老年生活补助1713万元。7、部分老年烈士子女53人,全年4*12=48万,预计提标资金2万,全年共需定期生活补助50万元。8、代发建国前农村老党员生活补助11人,全年共需生活补助金3.03万元(县委组织部核定)。 | |||||||
“三属”69人,每月抚恤金约22万,全年22*12=264万,预计提标资金11万,全年共需定期抚恤金275万元。 | |||||||
在乡老复员军人62人,每月补助金约14万,全年14*12=168万,预计提标资金7万,全年共需定期生活补助175万元。 | |||||||
参战参试退役军人506人,全年48*12=576万,预计提标资金24万,全年共需定期生活补助600万元。 | |||||||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4410人,全年388*12=4656万,预计提标资金194万,全年共需定期生活补助4850万元。 | |||||||
部分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3847人,每月补助金约137万,全年136*12=1644万,预计提标资金69万,全年共需老年生活补助1713万元。 | |||||||
部分老年烈士子女53人,全年4*12=48万,预计提标资金2万,全年共需定期生活补助50万元。 | |||||||
代发建国前农村老党员生活补助11人,全年共需生活补助金3.03万元(县委组织部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