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

发布时间:2024-06-05 15:41信息来源: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关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问题

 近段时间,有部分即将退役或已经退役的士兵咨询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问题,就该问题回应如下: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按照淮南市相关文件规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我市按照部队退役金1:1.5比例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部队退役金基本标准为士兵服役每满一年,发给4500元。淮南市发放标准为6750元一年。”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待省、市文件下发后,按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发放时间,会在退役士兵报到QQ群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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